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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乐士:有必要修逃犯例堵漏洞

2019-05-04 03:17:1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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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昨日接受电子传媒访问,强调修逃犯例有必要性 电视画面

《逃犯(修订)条例》法案委员会两次会议仍未选出主席,而社会希望尽早通过修例的声音愈来愈大。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昨日接受传媒访问时表明,不同意用单次形式处理台湾谋杀案,认为要把握契机堵塞漏洞,强调修例有必要性。他指出,内地司法制度近年有很大进步,香港社会不应过分忧虑。另外,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表示,政府修例是有充分理据。

张建宗昨日表示,政府是有一定的理据,从法、理、情和彰显公义的角度,“我们觉得是有需要,是有根有据,有充分的理据,保安局和律政司会清楚解释整件事。”他又强调,特区政府希望条例草案委员会能尽早展开工作。只要建议符合两大原则,即是可以处理台湾谋杀案,以及堵塞法律制度的漏洞,政府都是很乐意听取和考虑。

内地已与全球签署40个引渡协定

江乐士昨日接受电视台访问时,指出香港回归后,内地移交了200名逃犯到香港,但香港却不能移交逃犯到内地、澳门或台湾,这种情况是有碍执法,不能接受,强调有必要修订《逃犯条例》。他又说,内地司法制度近年有很大进步,香港社会不应过分忧虑。

江乐士续说:“中国现时有四十个引渡协定,与全球不同地方签署实施,包括欧洲的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内地)在2012年修改了刑事诉讼法,如果疑犯不是自愿认罪,法官是不会接纳作证据。”

至于应否加入更多保障疑犯的条文,增加公众的信心,江乐士认为不需要,因为行政长官决定启动程序后,就会由法庭把关。“保护措施适用于所有引渡到台湾、内地或澳门的人。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更多走一步,表明在一些情况下,会要求特定司法管辖区同意,让被引渡的人依法获得代表律师,这些都是实在的保证和保护措施。”

不同意单次形式处理台湾谋杀案

对于反对派提出,以单次形式处理台湾谋杀案,江乐士强调不同意,认为要利用今次契机,堵塞香港引渡逃犯政策的漏洞。

此外,江乐士早前接受刘慧卿网台节目访问时,指出中国已经与数十个国家签订逃犯引渡条约,包括很多相当关注人权和民主的国家,“这些国家都可以做到,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更可以做到。”在所有向内地移交逃犯的案例中,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投诉内地没有履行引渡前已订立的协议,呼吁大家不要在不了解情况时就轻易下结论。他批评刘慧卿言论贬低内地法律,强调内地的刑法系统和人权保障近年来已经有很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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