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2000年推出介护保险,国民40岁后须每月缴付保费,由300、400元至1000元不等,基层人士可申请豁免;年满65岁、40至64岁患脑中风、初期老年失智等15项特定病患者,政府机构会为其进行健康评级,有医生及护理人员小组决定其所需服务,再由“照护管理师”制定照顾计劃。
实施介护保险后,政府原有的安老设施私营化和市场化;长者日后住院、日间中心、上门护理、陪诊、装修家居等费用,只需缴付原价一至三成,其余由介护保险承担。由於市场服务选择多,“照护管理师”会定期家访,为长者安排合适服务,亦会设办事处提供资讯。
日本护理员亦有升职途径。一般保健员工作三年可考试升级至“介护福祉士”,再考试便可晋升至“照护管理师”或社工等。
现时日本65岁以上需要护理服务的长者,有约两成住在院舍。
星四大方针重聘长者
新加坡在2017年将退休年龄由65岁延至67岁,当地政府在2017年推出“Tripartite Guidelines”,由政府、僱主及僱员三方共同开发,退休僱员可按指引获重聘。僱员将近退休时,公司需与员工商讨退休或重聘,重聘指引有四大方针,包括:一、做重聘预备,如辨别合适重聘的员工、制定工作安排;二、重聘合约,如职位、聘用期、薪酬、医疗等福利、终止合约通知;三、认可重聘员工的贡献;四、协助合适但未获重聘的僱员,如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