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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逃犯例|反对派“开会烂骚” 赤裸裸夺权

2019-05-07 03:17:45大公报 作者:冯瀚林 文轩 周宇 龚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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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百般阻挠《逃犯(修订)条例》审议,在民主党涂谨申偏袒主持下的相关法案委员会两次会议均未能选出正副主席;立会特别内会上周六通过向法案委员会发指引,撤换涂谨申。立法会秘书处昨日表示,在过半数委员的支持下,改由经民联议员石礼谦主持会议。石礼谦随即决定将原定下午的会议改至本周六举行。但反对派不仅借机大肆攻击秘书处,还霸占会议室,在无秘书处职员及法律顾问在场的情况下自行上演“开会骚”。建制派议员直斥反对派是“赤裸裸的夺权”,所谓“会议”绝对没有合法性,只是“议员集会”,形容做法“非常危险”。

特别内会上周六已通过向法案委员会发指引,撤换涂谨申主持会议,由建制派最资深议员石礼谦代替。秘书处以书面通知,要求委员回覆是否接纳指引。反对派在早上就冲向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的办公室,企图向他逼宫,要求撤回通知。中午12时半左右,石礼谦宣布,决定取消下午的会议,改为星期六早上选出主席,强调这是按内会指引赋予权力,合法合理。他解释,由于需要3日时间通知委员,所以决定星期六才开会。

“四无”情况下强行开会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希望各方冷静,不要意气用事,认为秘书处是谨守岗位,中立地为议员服务,各方不应以斗争方式处理。秘书处在下午二时发出通知,指在限期前有36位委员同意接纳内会指引,24名反对,有33名议员反对召开会议讨论。法案委员会过半数委员认为要采纳内会指引,根据内会指引及石礼谦指示,原定下午的会议改为星期六早上9时至下午1时。

下午四时半,反对派毫不理会秘书处通知,一意孤行霸占会议室,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开会骚”。当时在“四无”的情况下,即无秘书处及法律顾问,亦无录影及中英语翻译,会场内也只得22名反对派及陈沛然,涂谨申却视若无睹地“主持会议”,声称有足够法定人数,“选出”涂谨申、郭荣铿为“正、副主席”。

秘书处强调“不偏不倚”

石礼谦其后指示立法会秘书处发出严正声明,指出留意到部分议员声称就法案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并选举主席及副主席。他澄清,法案委员会已经接纳内务委员会作出的指引。根据有关指引,他获授权决定法案委员会的会议日期、时间及地点,并在会议上主持主席选举,直至选出主席为止。

陈维安透过秘书处发言人表示,秘书长知悉议员对秘书处的做法有不同意见。由于昨早10时左右收到23位议员给秘书长的律师信,有关《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的事宜,秘书处现阶段不宜作评论。秘书处一直是恪守不偏不倚的原则,继续以专业、中立的态度,去履行支援立法会的职责。虽然现在的情况是前所未有,但秘书处仍然谨守岗位,向立法会提供独立及专业的服务。“对于有部分议员不断批评秘书处,本人对此深表遗憾。”

建制派班长廖长江直斥,反对派所谓的“会议”绝对没有合法性,只是一个议员集会,只有石礼谦有权决定开会日期和地点,“一有事情不满意就立即举行集会,占据一个会议室作为集会,去决定所有立法会事情,这是非常危险。”他批评反对派不尊重投票结果及制度,并对此感到非常遗憾。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示,反对派举行的会议当然是非法会议,“夹硬嚟,系赤裸裸嘅夺权”,强调建制派可以申请禁制令阻止反对派的行为。

严重浪费立会资源

经民联主席卢伟国批评,“是否有足够法定人数就可以随便开会?日后是否可以有足够人数就在茶餐厅开会?”他强调,一切都要按程序。

经民联副主席林健锋表示,涂谨申反对派此次是上演了一场“霸王硬上弓”的大龙凤,严重浪费立法会资源。这次会议是无效的。

民建联议员陈恒镔认为,反对派行为幼稚,内会已经通过向法案委员会发出指引,这是按照议事规则进行。“反对派由始至终都想夺权。”他又说,不应将秘书处变成磨心,因为秘书处都是按规矩办事,政治问题应该政治解决。

损立会形象 辜负市民

反对派议员昨日在立法会内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闹剧,在无秘书处职员和政府官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会议”,实在荒谬绝伦。多名政界人士表示,其所作所为十足“闹剧”一场,令立法会形象受损,更辜负了香港市民的信任。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副主席卢瑞安认为,修订《逃犯条例》目的在于处理台湾杀人案,弥补现行法律漏洞,以保障香港市民的安全利益为出发点,旨在避免香港沦为“犯罪天堂”。然而,反对派却多次乱套概念将条例“妖魔化”,更衍生出一幕幕政治闹剧,而反观建制派议员,自政府提出修例以来,一直听取多方意见,希望为各界释除疑虑,“究竟是谁在用心做实事,谁真心为了市民好,相信大家看得很清楚。”他强调,在市民心目中,能进入议会的都是有识之士,但反对派议员犹如“打烂仔交”的行径,实在令人失望,“现时香港急需发展,希望反对派议员勿拖香港前进的后腿。”

全国政协委员简松年表示,身为立法会议员,即便对法例内容有疑问,也应根据议事规则,按照合法程序讨论修例。他认为,反对派自作主张进行的所谓会议,完全违背了正常的开会程序,是不合法的,这场“政治丑剧”不仅令相关议员个人自身形象大跌,“甚至还令市民质疑立法会的议事能力”,实在不可取。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吴亮星直言,反对派不顾内务委员会指引,自行召开不具法律效应的会议,“有负于公众的期待”。他强调,法案委员会迟迟不能选出主席,无法如期展开工作,必须要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他希望议事秩序重回正轨,呼吁部分议员勿继续浪费公共资源。

反对派的荒谬行径为市民大众所不齿,网民“Philip Chan”直呼:“如果个个都自把自为,不按章程规则做事。何用立法?立法会要来何用?”网民“叮当寿司”则戏谑道:“不如委任埋特首、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不过只是在这会议室内,一走出呢个会议室,又要返回现实世界了。”

台陆委会拨火 港法律界斥荒谬

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修订《逃犯条例》,以尽快处理台湾杀人案,但台湾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日前却随意发出“不用修法,也可以马上送过来”的妄论,引起各界哗然。多名本港法律界人士直斥有关言论极其荒谬,强调香港与台湾没有签订移交逃犯协议,无可能在合法情况下将疑犯“送过去”台湾,邱的有关讲法是无视本港法治精神。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认为,台湾有关方面声称香港不用修改法例,就可以移交疑犯,这个讲法不正确。根据现行的《逃犯条例》释义的部分,移交逃犯安排适用于香港政府及香港以外地方的政府(中央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除外)。换言之,不修改的话,根本没有法律基础去移交疑犯到台湾。台湾人不熟识香港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番言论。马恩国又说,陆委会若果是在征询过普通法律师意见后,还是一意孤行坚持自己错误的己见,那就一定是别有用心。

身为律师的全国政协委员简松年表示,香港与台湾没有签订逃犯移交协议,无可能在合法的情况下,如邱垂正要求的将疑犯“送过去”台湾。他认为,若邱的言下之意是要本港变相地将疑犯递解出境,再由台方接手,即等同于无视香港的法治精神,要香港行违法之事,这对于以法治闻名世界的香港而言,绝无可能。特区政府无可能无故将本港居民“递解出境”,“这在法理上根本讲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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