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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逃犯例|“送中”恐吓人心 市民岂是逃犯!

2019-05-09 03:17:45大公报 作者: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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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修订《逃犯条例》获得市民大众广泛支持

保安局为处理“台湾杀人案”及堵塞存在多年的法律漏洞,建议修订《逃犯条例》,但反对派却借题发挥,搬出“人人都可能是逃犯”的谬论,大肆攻击内地司法制度。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接受大公报专访时表示,将法律问题变成政治问题,再将矛头指向内地,已成为反对派的“标准动作”,所谓“送中”则更加是“恐吓人心”之举。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坊间提出的修例意见几乎都是建基于危言耸听的基础上,偏离了一般的法律原则和移交疑犯的基本方向,政府认为不可取绝对合理。

谭惠珠昨日接受大公报记者专访时,谈到坊间对修订《逃犯条例》提出的多项建议,她认同政府日前的相关解释,认为有关建议均“不可行”。对于“港人港审”的建议,除了政府提到会影响香港行之已久的“属地原则”之外,谭惠珠认为,当局进行域外执法程序复杂,而且控方可以从域外取证,被告却难以往域外取证证明自己清白,同时亦难反击控方证据及提出合理疑问,“因此对被告本身非常不公平”。另一方面,“港人港审”会导致与特区政府签订了移交逃犯安排的地区,在处理移交逃犯时也变成“港人港审”,由此产生很大的困难,“所以不可取”。

移交与否法庭有百分百决定权

对于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建议“港人港审”,谭惠珠认为,陈的文章只是纯粹学术性论述,不是以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向政府表达修订意见,坊间将其文章作为向政府提出的意见,相信并非陈的原意。

对于现时有反对派在社会上高喊“人人都可能是逃犯”,谭惠珠直言,“无可能,这绝对是恐吓人心”,因为是否移交逃犯,法庭拥有百分之百的决定权,不受任何人影响;而且移交还要证明有关行为在香港亦属犯罪,且是相当严重的罪行才有可能移交,故移交逃犯并非普遍现象。她强调,现时的香港法律对人权保障非常充足,完全符合联合国的要求,在此议题上,她完全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

关于修订《逃犯条例》的讨论,除了本港的声音,亦不乏外国的干预之声,美国国会美中经济安全委员会昨日就称,香港修订《逃犯条例》会削弱高度自治,亦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极大风险云云。谭惠珠回应说,修例对美国影响不大,事实上,每日都有美国人到内地做生意,若有此担心,便不会前往,亦毋须在港停留,而且中美之间有签署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如今却只针对香港,明显是“双重标准”。

谭惠珠强调,中国近30年间已与数十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及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获得国际社会的接受和信任,香港却有些人将法律问题变为政治问题,再将政治问题变成抨击内地司法制度的“武器”。她指出,将法律问题政治化,再将矛头指向中国,同时有“外国朋友”在旁作“双重标准”的评论,已成为反对派的“标准动作”。

汤家骅昨日出席电台节目时,亦指出“港人港审”不符合国际基本原则,因有很多技术问题难以解决,而且每个国家和地区不会轻易将审理权力交给第二个地方,“全世界有哪个地方,可以赋予杀人放火罪行有域外法律效力?没有,霸道如美国也没有”。

汤家骅说,有关方案偏离了一般的法律原则和移交疑犯的基本方向,故政府认为这些建议可取之处不多,但他认为政府的态度并非一步不让,如果有建设性、符合基本原则的建议,政府仍愿意考虑。

汤家骅建议,政府可考虑在修例时加强对人权的保障,例如要求引渡申请要尽量执行国际人权公约第14条,即保障被移交人士“接受公正裁判之权利”,或考虑将“不予以理由拒绝移交”的范围,由中国国籍公民改为香港永久居民,以加强对港人的保障。

涂自封“主席” 无视立会规则尊严

图:反对派在“四无”情况下“选出”涂谨申、郭荣铿为“正、副主席”,完全不合规则

反对派为阻挠修订《逃犯条例》无所不用其极,立法会有关法案委员会成立近一个月未有丝毫进展,民主党涂谨申日前更在“四无”情况下自封为该委员会“主席”。谭惠珠批评反对派此举有意将事件置于斗争、对立的状态,无视立法会的规则及尊严。

对于有意见认为可先处理“台湾杀人案”,日后再处理修例的建议,谭惠珠直言,在法律上,解决单一案件与解决以后类似的案件所需处理的问题是没有分别的,“唯一的分别是反对派或肯合作”。不过,她强调,反对派若真想讨论,就不应该阻挠有关法案委员会运作,如今反对派不断拖延,显示其根本不想法案委员会开始运作,而是想将事件置于斗争、对立的状态。

民主党涂谨申日前在无秘书处及法律顾问、无录影及中英语翻译(“四无”)下自封委员会“主席”,谭惠珠批评此举无视立法会的规则及尊严,强调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内会)有权发指引成立法案委员会,亦有权改变选举委员会主席的方法。有关条文仅赋予“最资深议员”在第一次选主席的会议当中担任主持,结果涂两次会议都无法令委员会选出主席,未能完成其职责。事实上,第二次会议便可以不让涂主持,而可以根据内会提出的处理方法进行。

83%市民撑修例 21万人联署支持

保安局提出修订《逃犯条例》,不仅是为“台湾杀人案”的受害者伸张正义,亦是要填补法律漏洞,获得市民大众广泛支持。最近多个民调均显示,支持修例的市民占多数,而在网上参与撑修例的人数亦已超过21万,可谓民意如山。

《经济通》与《晴报》上月进行的民调显示,有83%受访者赞成修例,不赞成者仅得16%。香港研究协会同样于上月发表的民调亦显示,四成五受访者赞成政府修订《逃犯条例》,以便能以个案形式处理逃犯移交事宜,表示不赞成则为三成多,反映多数市民赞成修订《逃犯条例》。

另外,“万人同声撑修例公义组”早前在网上发起“护港安全撑修例大联署”,呼吁网民支持其多个观点,包括:港人陈某在“台湾杀人案”泯灭人性;本港《逃犯条例》存在漏洞,有迫切修改需要;以及香港不应成为“避罪天堂”等,截至昨晚10时,联署人数已超过2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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