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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逃犯例|特首:修例填空白 彰公义为香港

2019-05-10 03:18:11大公报 作者:冯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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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出席行政长官答问会,对反对派针对《逃犯(修订)条例》发表极端言论,引起不必要恐惧,挑动两地矛盾感到痛心和遗憾。她引述1997年时任保安司就《逃犯条例草案》的发言,指出“不能让香港变成逃犯的避难所”,强调现时修例就是要填补空白。有谬论指当年制定《逃犯条例》时“刻意抽起中国及其他地区”,修例是毁掉“防火墙”,林郑建议议员翻查档案,当年连反对派议员都认为,《逃犯条例》中的制度及人权保障,可在回归后适用于香港与中国内地之间的逃犯移交协议,并为两地制定相关法律提供蓝本。林郑表示:“我真的看不到,如果大家认同当日《逃犯条例》的初心─因为当日都是经过审议的,为何今日做同一样工作会影响国际对香港的看法?”

林郑月娥在开场发言时表明,减低对《逃犯条例》担忧的最佳方法,就是务实地讨论政府建议个案移交安排之下的保障,而不是去抗拒这个旨在堵塞漏洞和彰显公义的修例工作。

反对派在会上反覆追问有关修例的问题,公民党党魁杨岳桥等一再引述美、英、欧等的所谓报告或表态,藉以反对《逃犯(修订)条例》。

林郑月娥回应称,部分议员在探讨修订《逃犯条例》的问题时,往往喜欢引述外国政府的言论,“特别是美国政府”。她提醒议员留意,“今日中美不单只在贸易斗争之中,亦真的在角力,希望议员都能够看清楚事实,要维护香港的利益。”

“痛心遗憾”反对派抹黑

林郑月娥引述回归前港英政府文件内容指出,制定《逃犯条例》的初心,是为了避免香港成为逃犯的避难所令公义无法彰显。若香港要继续维护法治声誉、巩固国际商业及金融中心的地位,在回归后就不能在移交逃犯的问题上与法律执行伙伴之间存在空白地带。现时修订《逃犯条例》,正是为了填补空白。

有谬论指《逃犯条例》在制定时“刻意抽起中国及其他地区”,林郑月娥形容这些言论是“废话”,建议议员翻查档案,又指出,彼时将中国及其他地区在条例中剔除,是因为相关条例的工作属于回归时法例本地化的工作,即是为了确保香港在回归后能与此前已签订逃犯移交安排的国家继续进行移交工作,而当时中国内地尚未与香港签订有关协议。“我真的看不到,如果大家认同当日《逃犯条例》的初心─因为当日都是经过审议的,为何今日做同一样工作会影响国际对香港的看法?”林郑月娥说。

会议上,反对派议员不断抹黑内地法治和“一国两制”,林郑月娥对此感到痛心和遗憾。至于反对派对她的言语冒犯,林郑月娥重申:“我上任至今,都是本着我刚才再反覆地与大家分享,我在宣誓当日所说,我的任务和我的工作,就是扞卫‘一国两制’,维护《基本法》。”

无理无礼 反对派疯狂侮蔑特首

反对派在盲反修例到了疯狂程度,昨日在行政长官答问会上,竟然对特首林郑月娥一再作出人身攻击,恶意侮辱,指控其“讲大话”,民主党主席胡志伟竟然狂叫“你唔死都无用呀,八婆!”会议期间,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将六名反对派逐出会议厅,民主党许智峯则被保安指示离开。

行政长官答问会开始时,公民党郭家麒藉机提出规程问题,又冲向林郑月娥“送钟”,被梁君彦逐出会议厅。当林郑月娥驳斥一些极端谬论,指出这些都是“刻意”作出的谬论时,毛孟静就高叫“讲大话”,梁君彦要求毛孟静收回言论,但毛扬言不收回,反对派乘机发难起哄。结果会议暂停十分钟。

七人被赶离会议厅

会议恢复后,梁君彦重申,毛孟静刚才的是冒犯性言语,但毛继续挑衅,梁君彦命令她离开会议厅。谭文豪亦不断重复大叫“讲大话”,结果亦被逐。

胡志伟发言时,侮辱林郑月娥“无血性、无人性”,当林郑月娥提到“特区政府‘鸵鸟’22年,但‘鸵鸟’有‘鸵鸟’的原因”,胡志伟突然高呼“林郑月娥下台”,被赶离场时更高叫“你唔死都无用呀,八婆!”全场哗然。

另外,陈志全乘机冲向林郑月娥,范国威就多次提出规程问题,两人均被逐。许智峯多次离开座位,最终保安指示许离开会议厅。

民主党回归前认同香港内地可交犯

民主党近日不断抹黑《逃犯(修订)条例》,特首林郑月娥回应民主党主席胡志伟的质疑时,不点名引用民主党何俊仁当年在立法局支持《逃犯条例草案》的发言,称《逃犯条例》制度保障、人权保障是可以适用于中国内地与香港的移交,更形容那是一个好的、有参考价值的借镜蓝本。

修订后保障丝毫未变

林郑月娥引述何俊仁当年称:“我们在审议条例草案时,都紧记这一点。我们一方面希望条例草案能够尽快通过,使香港在有关移交逃犯事宜的法例方面,能够有一项可以延续至九七后仍继续适用的本地法例。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条例草案能够成为一个好的借镜蓝本,让中国政府考虑,以便日后订定香港与中国内地之间逃犯移交的政策和法律。”林郑月娥强调,现时《逃犯条例》中的条款、保障,以当日民主党议员来看,是可以适用,而现时修订的条文保障都是从《逃犯条例》照搬过来。

翻查何俊仁在1997年3月19日立法局逐字纪录,何俊仁当时还表明,“与此同时,我们也促请政府尽快与中方进行商议,希望尽快可就香港和内地之间的疑犯移交事宜达成协议。当然,日后可能会有人说,两地将来是一个国家,香港和内地,虽然现在不是,但很快便会是一个国家了,这些究竟是否适用?我相信大家都会同意,虽然香港和内地同属一个主权,但我们不要忘记‘一国两制’,‘两制’不是两个司法管辖区,而是两个不同的法制。在这些保障下,我相信香港人的信心定能有重要的保障,而我们的权利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希望能尽快完成下一个阶段,就有关香港与内地移交逃犯事宜达成协议,从而予以立法。”

江乐士质疑反对者为私抹黑

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昨日在报章撰文,指出修例后容许香港与内地移交逃犯的做法,与现时香港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移交逃犯的做法并无不同,批评者无视内地多年来在司法方面的进步,例如法官从仅考虑供词及认罪是否真实、而不考虑如何得到,转变为不再接纳刑讯逼供─即使由此得来的证供是真实的。他质疑有人故意夸大内地的问题,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江乐士表示,在现有法律漏洞下,香港吸引了不同地方的逃犯,包括在澳门被定罪者、被指控严重罪行的“台湾杀人案”疑犯、来自内地逾三百名逃犯等;而修例是解决这一长期问题的明智之举,否则会向邻近有效执法的地区释放一个讯息:香港在协助打击罪案方面并不可信,进而对香港维护刑事司法制度的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批彭定康双重标准兼无知

江乐士又以前港督彭定康对修例的批评为例,反驳说许多这类批评充满双重标准,而且对其他司法管辖区如何运作极度无知。他指出,彭定康称信奉法治的社会不应与并非如此的地方达成协议,这种讲法形同“想从玻璃房里往外扔石头”,事实上,英国在彭定康并未反对的情况下,与古巴、海地、伊拉克、利比亚等并不被认为有法治的国家签订了引渡协议。

江乐士亦提到,对修例表达担忧的欧盟,无视其成员国法国、葡萄牙、西班牙都与内地签署了引渡协议,若欧盟成员国认为内地会适当处理被移交的逃犯,欧盟对香港修例的批评就并不合理,而香港的修例建议包括国际认可的保障,特别是政治犯罪不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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