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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修例有基本法依据 有现实需要

2019-05-12 03:17:2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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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张勇强调,修订《逃犯条例》既有基本法第95条的法律依据,也有现实需要  大公报记者蔡文豪摄

  特区政府正积极推动修订《逃犯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和中联办副主任陈冬,昨日出席纪念基本法颁布二十九周年研讨会时均表示支持修例。张勇强调,修例既有基本法第95条的法律依据,也有现实需要,“修例不仅应该做,还应该早做;不仅今天要做,今后还要继续做。”陈冬表示,条例修订既可以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堵塞现有法律漏洞,又可以维护法治核心价值,提升香港法治形象,“香港应该成为‘购物天堂’,而不应该成为‘逃犯天堂’。”

  修逃犯例 大公报记者 周宇

  张勇:修例不仅应该做,还应该早做;不仅今天要做,今后还要继续做。

  张勇在研讨会开始前接受媒体採访,明确表示支持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他说,修例主要有两大原因,首先,基本法第95条规定,香港可以与全国其他地区,包括内地、澳门、台湾的司法机构通过协商,依法建立联繫和相互提供协助,而建立地区之间的联繫,首先要立法。第二,修例源於处理惨绝人寰的“台湾杀人案”的现实需要。政府拟修订《逃犯条例》,就是要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相信每一个真正爱香港的人都不希望安宁的香港成为犯罪分子的避罪天堂。张勇特别强调,“修例不仅应该做,还应该早做;不仅今天要做,今后还要继续做。”

  陈冬在研讨会上致辞时表示,坚持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内地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等法治理念已深入人心。他表示,尊重“两制”差异,不仅要尊重彼此的法律制度和管辖权,还要在此基础上加强司法协助,共同维护法治尊严、彰显法治公义,“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既有现实需要又有法理依据,香港应该成为‘购物天堂’,而不应该成为‘逃犯天堂’。”

  陈冬强调,特区政府正积极推动的条例修订,一方面可以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堵塞现有的法律漏洞,避免香港成为“逃犯天堂”,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法治核心价值和提升香港的法治形象,“相信香港市民能够理解和支持特区政府的担当和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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