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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逃犯例|长洲飘色巡遊撑修例 曾钰成倡法案“直上大会”

2019-05-13 03:17:36大公报 作者:谢进亨 谢莹莹 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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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长洲居民趁太平清醮飘色巡游表达诉求,希望修例将犯法者绳之于法”大公报记者黄洋港摄

修订《逃犯条例》刻不容缓,有长洲居民昨日趁太平清醮飘色巡游表达诉求,获沿途观赏的市民力撑尽快修例。负责人称,修订能堵塞法律漏洞,若市民自身奉公守法,“行得正企得正,使乜惊?”反对派前日捣乱议会的新闻连在飘色中扮演特首的小朋友都知道,她更向传媒表示,议员在立法会“闹交”,令她“好唔开心”,“应该好好倾”。亦有多位市民批评反对派破坏法治,促请议会尽快拨乱反正,通过修例。\大公报记者 谢进亨 谢莹莹 文轩

长洲太平清醮飘色巡游主题向来紧贴时事,长洲中兴街街坊值理会今年其中一台飘色,以“法网难逃”为主题。两位“色芯”(飘色中担纲演出的小童),分别扮演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及保安局局长李家超,飘色上则放有文本道具及行李箱等摆设。扮演特首的小朋友更对传媒表示,议员“喺立法会闹交,好唔开心,应该好好倾。”

“行得正企得正使乜惊?”

中兴街街坊值理会主席梁国明接受采访时表示,该飘色创作意念源自《逃犯条例》修订。他认为,任何人犯下严重罪行,皆应接受法律制裁,“法网难逃!”

该会飘色总监郭兆初亦引“台湾杀人案”为例,指出现时条例确有漏洞,让犯法者借“法律罅”逍遥法外。他认为,即使修例,市民若不触犯法律,仍然可以相安无事,“行得正企得正,使乜惊?”郭兆初批评反对派在修例一事中表现低劣,令立法会议事风气倒退。“以前台湾议会经常打架,想不到香港立法会今时今日也一样!”他期望全体市民都一齐深思:是否应完善法律,将犯法者绳之以法。

市民斥反对派“搞搞震”

多个市民都表明支持修例。姚先生表示,“台湾杀人案”到现在还没有为死者讨回公道,都是因为反对派“搞搞震”。日前立法会外的反对派团体高呼反对口号,里应外合,与“占中”时用的是同一个手法、同一个剧本,反覆演绎。陈先生指出,修订《逃犯条例》正是时机!“台湾杀人案”女死者至今未能讨回公道,都系因为反对派万般阻挠,疯狂拉布浪费时间,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金钱,同时亦破坏香港法治。

佛教联合会昨日在红磡体育馆举行浴佛大典,在公众浴佛区参与浴佛的信众刘小姐称,社会上有太多争拗,尤其立法会近日的乱象,令人不开心,她认为社会应支持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因为修例对香港市民有保障。

前日立法会内反对派议员大打出手,一片混乱,情形之恶劣令市民痛心疾首 大公报记者麦润田摄

议会自我约束失效 曾钰成倡法案“直上大会”

反对派上周六暴力阻挠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开会,迫使会议腰斩。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昨日出席一个电视节目时评论此事称,事件充分说明立法会自我约束及自我规范功能已“彻底崩溃”。他认为,现时唯一打破僵局的方法是解散法案委员会,直接将草案提上立法会大会审议。

曾钰成批评民主党涂谨申一开始已做错,因《议事规则》及《内务守则》列明,最资深议员在法案委员会职能只能主持选出主席,并无权力处理议会规程问题,但涂谨申召开两次会议都拒绝委员提出的进入选举程序,是“失责”及“越权”。按目前情况,顺利选出法案委员会主席的可能性不大。

曾钰成表示,召开法案委员会的原意是在不占用大会时间下,提供机会予官员及议员商讨法案,提高议会运作效率,但现时却“完全失效”。不过,他指出,立法会并无规定审议草案需经法案委员会,过往亦有不少例子是直接将草案提上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故唯一打破僵局的方法是将草案“直上大会”审议。

议员批评涂谨申“失责”

被问到日后是否出现类似情况就可以将法案“直上大会”,曾钰成反问:“有何不好?现在凡有争议性的法案,在法案委员会商讨了,去到大会又由头讲一次,好像没开过法案委员会一样。”

对于政府是否应撤回草案,曾钰成认为不现实,因为当局难以向支持者交代,亦会打击管治威信,目前各方讨论如何在修订草案中增加保障措施是较合理做法。

对于应否将《逃犯(修订)条例草案》直接交由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工联会议员黄国健指出,这是迫不得已的做法,仍希望可以按正常程序审议。但他亦指出,如果周二的会议仍选不出法案委员会主席,建制派就需要开会再商讨。

立法会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议员马逢国昨亦出席电台节目时批评涂谨申经两次会议、4小时仍未能选出主席,是“未能有效执行主持的职责”。他指出,若议员有不同意见,应在法案委员会会议上讨论。

不容党派政治凌驾法治

经民联主席卢伟国对反对派粗暴破坏法案委员会会议感到愤怒,认为事件一如《难为正邪定分界》的歌词当中所写:有人“努力兴建”,有人“尽情破坏”。

乡议局主席刘业强表示,反对派扰乱议会秩序,令法案委员会开了三次会仍选不到主席,完全有心阻挠,令立法会未能履行宪制责任。对于政府向立法会提交的修订逃犯例草案,新界乡议局坚决支持,认为修例可堵塞法制漏洞,令公义得以彰显。

刘业强指出,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透过司法互助打击严重罪行是国际惯常做法,而今次修例后引渡逃犯的程序由香港法院把关,移交均有严格限制。社会各界应该相信香港的司法独立,市民实不必过虑。刘业强亦呼吁议员同事及社会大众应以理性和务实的眼光看待今次修例,绝不能以政治凌驾法治。

张建宗:修例有“八不移交”保障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昨日于网志上载十张图讲解修订《逃犯条例》,他强调,此次修例并不是针对某单一司法管辖区,更绝非为内地“度身订造”。张建宗表明,修例主要是针对犯了条例当中订明的严重罪行的逃犯,并非奉公守法的市民,他希望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尽早展开审议工作,议员以务实和理性态度讨论完成审议。

张建宗坦言,由于条例草案比较复杂,一般人不容易完全掌握其内容,导致误解,部分人士更以阴谋论看这次修例。他强调,修例绝无隐藏议程,绝无政治目的,更非政治任务。

张建宗列出修例有“八不移交”保障,包括不符合“双重犯罪”不移交;政治罪行不移交;因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意见而被检控不移交;缺席情况下被定罪不移交;一罪不能两审;不能增加移交命令以外的控罪,否则不移交;不能移交至第三方;死刑不移交。他强调,所有移交要求受到行政机关及法庭双重把关,政府亦会全面考虑和详细审视每宗个案,有全权决定去处理或不处理移交的权利,有关者亦可提出司法覆核。

张建宗又表示,政府会用理性、平和、谦卑态度聆听并认真考虑由立法会和社会各界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消除因不理解、误解或其他原因产生不必要的恐惧和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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