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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宗:修例有“八不移交”保障

2019-05-13 03:17:3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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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在网志发文,向市民解释政府修改逃犯条例的原则

  【大公报讯】记者文轩报道: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昨日於网志上载十张图讲解修订《逃犯条例》,他强调,此次修例并不是针对某单一司法管辖区,更绝非为内地“度身订造”。张建宗表明,修例主要是针对犯了条例当中订明的严重罪行的逃犯,并非奉公守法的市民,他希望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尽早展开审议工作,议员以务实和理性态度讨论完成审议。

  张建宗坦言,由於条例草案比较複杂,一般人不容易完全掌握其内容,导致误解,部分人士更以阴谋论看这次修例。他强调,修例绝无隐藏议程,绝无政治目的,更非政治任务。

  张建宗列出修例有“八不移交”保障,包括不符合“双重犯罪”不移交;政治罪行不移交;因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意见而被检控不移交;缺席情况下被定罪不移交;一罪不能两审;不能增加移交命令以外的控罪,否则不移交;不能移交至第三方;死刑不移交。他强调,所有移交要求受到行政机关及法庭双重把关,政府亦会全面考虑和详细审视每宗个案,有全权决定去处理或不处理移交的权利,有关者亦可提出司法覆核。

  张建宗又表示,政府会用理性、平和、谦卑态度聆听并认真考虑由立法会和社会各界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消除因不理解、误解或其他原因产生不必要的恐惧和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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