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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心香港事务理所当然\龚之平

2019-05-21 03:17:17大公报 作者:龚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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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对《逃犯条例》进行修订,中央负责港澳工作的主要官员发表相关谈话,这本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合宪合法更是合情合理。但却遭到反对派政客的无理攻击,一方面将中央政府官员支持修例的表态,说成是违法“干预”;另一方面却将外国势力赤裸裸的干涉,竟然说成是对香港的“关心”。世间荒谬之事,莫此为甚!很难想像,这是出自于宣誓效忠基本法的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之口。

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宪法与基本法赋予了中央对港的全面管治权,而此次修例更涉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无论从哪个角度,中央政府都有权力,更有责任、有义务宣示立场和态度。试问,如果连中央政府都无权关注,那么作为一个外国政权,美国当局又有何权力干涉香港特区的立法?

必须指出,《逃犯条例》修订的本质,完全是中国香港特区的内部事务。中央政府坚定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尊重香港的本地立法;然而,对于涉及国家主权安全、中央与地方关系和广大市民根本利益的事情,中央绝不会坐视不理,也绝不会容许外国势力为所欲为。

宪制秩序:中央无权谁才有权?

一个国家只有一个中央政府,所有地方政府必须遵从一个宪制原则。中央对香港拥有的全面管治权,不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保障,而且有充分的法理依据,这是植根于国家主权原则和单一制国家权力结构。按照世界各国公认的法律原则,主权意味着国家对内享有“最高的、绝对的、不可加以限制的权力”,宪法则是国家主权的集中体现。而不论是国家宪法还是香港特区基本法,都对中央所享有的排他性权力,作了非常清晰的规定。

在主权原则之下,基本法赋予了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然而,高度自治绝不意味着“绝对自治”。香港特区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固有权力”,其一切权力皆是中央授予的。香港特区从回归之日起就处在中国宪制体制内,纳入了国家治理体系。显而易见的是,《逃犯条例》修订出现严峻形势,外国势力赤裸裸的干预严重影响了香港的稳定,也影响到了国家主权安全。国务院港澳办、中联办主要负责人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发表关心支持特区政府的意见,完全是“一国两制”应有之义,也完全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要求。如果按反对派的逻辑,中央“无权”关心,那么谁才有这个权力?难道是美国政府?

逃犯移交:关乎中央及地方关系

《逃犯条例》修订,涉及的是与其他地区移交逃犯事宜,这并非单纯的香港本地立法,而是涉及到基本法所规定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律原则问题。而一个常识在于,香港从来都没有单独的与其他地区签订逃犯移交的权力。根据基本法第九十六条,香港特区只有在中央人民政府协助或授权下,才可与外国就司法互助关系作出适当安排。而第九十五条更进一步定明:“香港特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

法律已规定了不可回避的责任,而客观上,香港回归已近二十二年,至今仍未能与内地签订相关协议。一方面是内地公安机关已向香港移交260余名犯罪嫌疑人,另一方面则是香港对内地“零”移交的数字。如此情况出现在一个主权国家之内,又岂是正常情况?香港特区政府从修补法律漏洞、伸张正义、保障港人安全利益的角度出发,对《逃犯条例》进行修订,既有现实需要也有法律基础。而中央负责港澳工作的主要官员,基于客观情况,发表支持特区政府修例的立场,显然是必要的,也是理所当然的。

形势严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

如果修例能顺利推进,根本毋须中央表态。然而,客观事实却容不得中央继续保持沉默下去。市民可以看到,自今年二月份开始,美国当局便高调密集地行干预行为。从美国商会、美驻港总领事,相关委员会、国会议长、国务卿,乃至是美国副总统,要么发表攻击修例的言论,要么赤裸裸地施以恐吓,要么以邀请反对派访问的方式直接插手。人员层级一个比一个高,言行一次比一次恶劣。让港人看到的是,前所未有的外国势力的干预与破坏。对于一个主权国家而言,又岂能任之由之?

早在一九八七年,邓小平在会见香港各界代表时就指出:“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难道香港就不会出现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够设想香港就没有干扰,没有破坏力量吗?”而眼前香港所出现的,正正是外国势力明目张胆的干预破坏。更严重的还在于,反对派政客勾连外国势力,意图挑战中国国家主权。如果中央对此坐视不理,莫说修例无法推进,香港能否保持基本的社会稳定也将成疑问。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是一条底线、红线,中央绝不会允许外国势力以《逃犯条例》为藉口干涉中国内政。

中央官员发表支持特区政府修例的谈话,完全合宪、合法、合情、合理,反对派所谓的“中央干预”之说,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也是一个毫无法律常识的荒谬言论,更是一个甘当美国政治傀儡的洋奴之论,必为国人所不齿。

昔日,八国联军以坚船利炮宰割中国。而今,美西方势力又企图通过麦克风舆论围剿香港。《逃犯条例》修订已非普通的法律争拗,而是上升到维护国家主权与香港繁荣稳定的大是大非问题,绝不容有半点后退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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