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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永业涉收赌王姨仔贿款控方:职责上“忠诚分裂”

2019-05-21 03:17:3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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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前经劳局副秘书长冯永业涉收受赌王姨仔陈婉玉51万元贿款,案件开审\大公报记者周峻峰摄

  【大公报讯】记者周峻峯报道: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涉嫌收受赌王姨仔陈婉玉51万元的贿款,以换取偏向优待陈任职三间港联公司,两人面对三项控罪皆不认罪,案件昨日在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称,冯在收受订金“甜头”利益后,仍与陈有私下来往及商议,并以公职身份优待及促使港联航空取得内地航权,认为首被告不可能不知要申报利益衝突,职责上属“忠诚分裂”并构成控罪。

  两被告否认所有控罪

  冯永业(55岁)被控一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陈婉玉(62岁)为港联直升机有限公司、港联航空有限公司及港联直升机(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东,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两人皆在庭上否认所有控罪。

  代表控方的资深大律师黄美琪开案陈词称,冯於2004年9月,接受陈的51万元临时订金“甜头”,以1020万元购买罗便臣道雍景臺一个单位,从临时买卖合约可见,买方名字原是“陈婉玉”,涂去后改为“冯永业”,该笔订金最后由陈的个人户口支票支付,成为冯收受陈利益的证明。

  控方称,冯於2003至2006年期间,参与多项重要及敏感的政府决策,除非被告认为有需要交由上司考虑,否则他可自行作出决策及批核,当中包括处理航权分配、港澳码头直升机场扩展计劃、西九龙直升机场的减租及续租申请。

  控方称,冯购入上述物业时,正是考虑香港往返广州及深圳航权分配,惟两人仍不避嫌多次私下来往及商议,冯亦没申报及刻意隐瞒两人关係,致使在该三年间,优待次被告所掌管三间港联航空业务相关的公司,在有竞争者情况下,取得内地航权,构成严重失当行为。

  控方明言,冯永业任公职人员逾20年,担任高级职位,肩负公众信任,负责所有与航空有关的事务,故必然知道需要申报利益衝突,事件会令公众抨击政府处事不公平,职责上属“忠诚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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