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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纵深\回归前后均有先例\大公报记者 高仁

2019-05-21 03:17:5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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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昨日提出将《逃犯(修订)条例草案》直上立法会大会,反对派以“开坏先例”为由大肆抨击。但翻查资料,法案“直上大会”在回归前后均有先例。

  根据《议事规则》,法案一般经过首读及动议二读后,便会交由内务委员会决定成立法案委员会审议法案,完成审议后作出报告,并通知政府可恢复二读辩论,政府官员再通知立法会恢复二读辩论的日期,最后在立法会大会完成二读、三读的立法程序。不过,成立法案委员会并非硬性要求,在某些情况下,亦曾有过“一日三读”的情况。

  立法会秘书处昨日回覆传媒查询时表示,回归前的立法局先后有八次在同一次会议内三读通过草案。回归后,1997年也曾在同一次会议上三读通过《入境(修订)条例草案》,规定港人内地出生子女须持居权证来港。据资料显示,1982年设立越南难民禁闭营的入境条例草案,就是一日三读。2015年将抗战胜利日列为公众假期的草案,亦没有成立法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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