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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时评\毫无政治伦理的反对派\陈 锋

2019-05-24 03:21:2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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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法律,一个地区也有一个地区的规矩,一个普通的人也有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对於从政者而言,不论持何种政治立场,守法、守规、遵循政治伦理,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英国有“忠诚反对派”之说,从政者可以发表不同政见,质疑甚至反对政府的立场,但前提是必须“效忠女王”;美国虽然没有“忠诚反对派”的说法,但忠於国家宪法、维护国家安全与人民利益,同样是至高无上的要求。儘管名称叫法不同,但原则是一致的:一是认同现有的制度、宪法、主权;二是不会因为党派之见而牺牲国家的利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凌驾於党派利益之上。

  然而,这些举世皆然的从政者道德标準要求,却无法适用於香港的反对派。市民可以看到,他们效忠的不是国家宪法与特区基本法,维护的也不是国家与港人的利益,相反的是,他们可以堂而皇之地与外国势力勾结,引外力干预香港事务;可以跑到外国去出席听证会,抹黑香港;甚至於,站在外国的立场上,威胁、恐吓、制裁香港!

  美国发动贸易战、制裁中兴与华为,立法会资讯科技界议员莫乃光,不仅没有任何批评美国的声音,反而为美国决定“拍手称快”;美国务卿蓬佩奥公然干预香港特区内部立法事务,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不仅没有替香港说话,反而煽风点火,要求“尽快制裁”香港;德国当局包庇“旺暴”逃犯,特区政府作出交涉,民主党政客涂谨申却批评特区政府是“自招其辱”。乃至於,当以美国为首的“八国联军”集体攻击香港特区政府之时,他们竟然站在港人的对立面,甘当“带路党”,损害甚至是出卖香港的根本利益。

  如此行径,令人容易产生一种错觉:这岂是“香港的反对派”,根本就是不折不扣的“美国的建制派”!向谁效忠、向谁负责、向谁履责,对於这帮曾宣誓香港特区基本法、曾声言“尽忠职守”的反对派而言,只有一个答案:美国、美国,还是美国!

  环顾世界,又有哪个地区会允许这种情况出现?美国会允许国会议员“组团”去中国出卖美国利益?英国会允许下议院议员出席俄罗斯的“听证会”?加拿大会允许前政府官员“吃碗面反碗底”抹黑本国政府?为什麼不会?因为这违反了最基本的政治伦理,也违反了一个国家公民所须遵循的最基本道德底线。

  勾结外国做着出卖本国人民利益的行为,这种行径或可逞一时之能、换一时之利、骗一时之民意,但违宪、违法、与民为敌,又岂能长久。反对派必须明白,不论是做“美国的建制派”还是“香港的卖港派”,站在民意对立面,绝不可能会有好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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