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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生引数据前须审批 免道德争拗

2019-05-24 03:21: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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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大学研究生课程统筹主任曾惠兰教授表示,博士生撰写论文引用数据的拥有权及使用权要视乎学生做的研究性质,若数据是大学拥有,学生无权改动及拥有,学生於撰写论文前,与指导导师签署协议文件,可批准学生有行使权及改动权。曾教授不就个别事件评论,她表示以香港大学制度,博士生未撰写论文前,研究所引用的数据事前是要经大学一个专责委员会审批,肯定相关数据及资料已获道德审查(ethical approval),避免论文撰写完到呈交才发生使用数据的学术道德争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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