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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逃犯例|总商会倡移交门槛增至七年

2019-05-28 03:02:21大公报 作者: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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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香港总商会与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中)就修订逃犯条例事宜会面 大公报记者林良坚摄

【大公报讯】记者周宇报道:香港总商会成员昨日与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会面,重申支持修订《逃犯条例》的基本原则,同时提出修例草案必须引入全面的保障机制,包括:要求行政机关和法院考虑人权和人道因素;有关引渡到中国内地的要求,只有由中央政府提出才会予以考虑;订立更高的门槛,只涵盖监禁刑期七年或以上的可予引渡罪行等等。

“与政府展开了数轮建设性的对话后,得到政府积极回应,例如政府从原先的46项罪行清单中剔除了九项罪行。”总商会主席夏雅朗表示,社会大众和法律界持续对修例表达关注,总商会成员亦关心相关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盼增设三项保障

夏雅朗说,相比之下,特区政府与加拿大和英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订定的引渡协议中,所涵盖的强制或酌情拒绝引渡条款,多于现时热议的《逃犯条例》,因此总商会认为,政府在修订《逃犯条例》时需加入更多的保障措施。他强调,总商会希望政府增设三项保障,一是要求特区政府同中央沟通,订明内地移交逃犯的请求,只可以由中央部门或高层次司法机构提出,例如最高人民法院,以提升市民信心;二是订明个案移交应只针对严重罪行,因此将刑期门槛由三年增加至七至十年,进一步释除公众疑虑;三是如条例有不清晰之处,要求局长进一步解释,包括第15条有关信讬义务部分。

总商会总裁袁莎妮认为,是次修例建议的适用范围涵盖170个现时未有与香港订立长期引渡协定的司法管辖区,其中不少地区的人权保障水平均低于香港,因而保障措施至关重要。

总商会立法会代表林健锋表示,李家超在会上用深入浅出的方式解释条例,“一讲,大家都明白晒”,释除疑虑的效果非常好。他说,填补法律漏洞是大家的共识,希望香港“大家都住得开心、住得安乐”。

林健锋强调,总商会自年初至今,已就修订《逃犯条例》提出很多意见,希望政府可尽快回应以释除商界疑虑,相信六月中提交大会恢复二读辩论的法案,会回应商界的相关建议。

兰桂坊集团主席盛智文等亦参与了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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