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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议员薪酬恐泡汤

2019-05-28 03:02: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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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身兼中西区区议员及立法会议员的许智峯抢手机案三项罪成,随时变“双失”,即失去立法会议员每月薪津约9.8万元及区议员每月酬金约2万元,即逾10万元公职薪酬。而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认为,许智峯身为议员,知法犯法,理应罪加一等,而法庭的判决亦能够还女职员一个公道,更可向许智峯表明,议员身份不能成为犯罪的挡箭牌。

  此外,立法会於去年就许智峯提出的谴责动议成立调查委员会处理,该委员会主席麦美娟透露,委员会会搜集证据,亦会邀请有关人士出席聆讯,现时正做程序工作,希望在立法会暑假休会前,可以开始聆讯。民主党就表示,许智峯的纪律程序仍未结束,不评估会否褫夺其党籍。

  根据《基本法》第79条,立法会议员被判监一个月或以上,经在席三分之二议员投票通过,议员资格就可被褫夺。此外,按《立法会条例》第39条规定,被判入狱逾三个月,无论是否缓刑,也不得於五年内参选。如他被判监三个月,则不能於今年底区议会选举争取连任,亦无法参加明年立法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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