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香港工业总会及多个商会前日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见面,商讨修订《逃犯条例》相关事宜,工总主席郭振华昨日表示,法治对良好的营商环境十分重要,绝大多数的工总会员认为,移交刑期的门槛应设在七至十年。
建议刑期门槛七至十年
郭振华称,政府官员今年三月到工总解说修订《逃犯条例》,当时工总已向政府反映,会员普遍建议设七至十年的移交刑期门槛。
郭振华解释,修例目标以缉捕严重罪行的逃犯,所以应设立较高的刑期门槛和人权保障,例如由中央政府提出移交申请和公开审讯过程等。
另一方面,基於内地实行大陆法,刑事诉讼法具有追溯期,郭振华认为,现阶段应该进行研究,如果要将逃犯移交到和香港司法制度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如何提供额外保障,“一个好的营商环境,必须有一个好的法治制度,并得到全世界的应同。”
郭振华指出,商界起初普遍不了解《逃犯条例》修订内容,源於立法会无法就相关修订内容开会,商界未能聆听立法会的讨论,至最近一星期,政府积极跟商界沟通,业界对条例的了解程度比以往更加清晰。工总理事会未来几日,会继续向政府反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