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郝寿报道:反对派宣传喉舌《苹果日报》昨在头版报道称,一名港人因在内地涉嫌欠税而一度在当地被扣留;又引述民主党前主席、律师何俊仁称,“修订《逃犯条例》没有剔除逃税罪行”,因此类似个案的涉事人即使返港,仍会被移交去内地云云。商界和专业界人士反驳说,报道提及的事件在内地发生,与移交逃犯完全无关,而且政府已明确表明,修例后税务罪行不再适用於移交逃犯,《苹果日报》和反对派是危言耸听、误导公众、不负责任。
代表总商会的立法会议员、经民联副主席林健锋表示,法律界人士理应清楚了解法律条文,若不基於事实而错误引用、更公开宣扬,是不负责任,希望大家要实事求是、理性讨论。
代表厂商会的立法会议员、律师吴永嘉指出,《苹果日报》涉嫌误导市民,事实是政府已因应民意从善如流,把税务罪行等9项罪类剔除出修订后的《逃犯条例》,意味适用於个案形式移交逃犯的罪类仅37项,而在香港已签订的长期移交逃犯协议中,仅两份协议涵盖全部46项罪类,这些罪类符合国际标準,就算有人不幸涉嫌触犯,亦非必定移交,因为还有行政、司法机关多重把关以及诸多保障原则作为门槛。他希望讨论法律问题时不要陷入政治化。
金融界立法会议员陈振英认为,《苹果日报》涉嫌混淆视听,移交逃犯指的是一个人在甲地犯罪逃去乙地后、要移交回甲地的情况,报道提及的事件完全在内地发生,与移交逃犯无关。至於逃税行为会否牵涉其他仍适用於移交逃犯的罪行,他表示,进一步改良修例草案的建议可在稍后立法会大会及保安事务委员会讨论,相信会越辩越明。
建筑、测量、都市规劃及园境界谢伟铨表示,对修例有意见可以提出,例如他最近就根据业界对修例的诉求,向政府提出了多项具体疑问,不过无论如何都不应曲解事实、危言耸听,法律界人士更应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