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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处公布新指引 八号波取消唔使“赶”返工

2019-06-04 03:02:2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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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局势近期“横风横雨”,作为“打工仔”的市民亦都要留意风季快到。劳工处昨日公布新修订的《颱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则》,政府会在八号风球改为三号颱风前公布“极端情况”。在政府发出“极端情况”公布后,除与僱主就“极端情况”下订立有上班协定的必要人员外,僱员在八号颱风警告取消后的两小时,应留在原来的地点,而非立即启程上班。

  犹记得去年超强颱风“山竹”吹袭后,不少市民因“落波”后立即出门赶返工,但道路及铁路又未完全开通,引致全港交通大乱。劳工处表示,当“极端情况”取消,僱员应根据早前和僱主协定的复工安排上班,僱员如遇到实际困难而未能返回工作岗位,应尽快通知主管,僱主亦应作出情理兼备及弹性的处理。僱员如根据工作安排毋须上班,其工资、勤工奖或津贴不应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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