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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声明:人权保障有增无减

2019-06-07 03:03:0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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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文轩报道:部分法律界人士昨日发起反修订《逃犯条例》遊行,律政司昨发表声明,强调根据《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在保障涉案者人权方面只会比现行《逃犯条例》规定的更多,而不会减少。

  律政司发言人在声明中表示,修例的目的是处理“台湾杀人案”及堵塞现行刑事司法互助制度的漏洞。香港的移交逃犯和刑事司法互助机制参照了联合国在这方面的合作指引和条约範本,并且符合国际通行的人权保障原则。政府在处理移交逃犯请求时一直根据极为严谨的程序,现行条例订明了适当的人权和程序保障,以及行政和司法的多重把关角色。

  发言人指出,基本法第八十五条在宪制层面规定了司法独立的原则;同时,法官的任期亦受到基本法第八十九条保障。更重要的是,法官的独立性也反映於莊严的司法誓言当中,每一位法官作出司法誓言时均会承诺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之精神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并主持正义。律政司深信司法机构和全体司法人员必定会继续公平、公正地依法审理案件,不受任何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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