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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智峯抢手机轻判服务令 议员促律政司上诉

2019-06-12 03:12:3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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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李家翘报道: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涉强抢保安局女主任手机,早前受审被裁定不诚实取用电脑、普通袭击及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三罪罪成,昨获轻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罚款共3800元。裁判官虽质疑许悔意不足,包括指控政府“监视议员”,令政府也成受害者,但考虑政府没损失、案件性质罕有,决定以服务令代替监禁。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认为判罚过轻,促律政司上诉。

  36岁被告许智峯去年4月24日在立法会审议“一地两检”条例草案期间,在立法会大楼二楼电梯大堂,强抢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梁诺施手上一张A4纸及手机,然后衝入男洗手间上载手机当中五个档案至其公务电邮。许昨透过代表律师求情指,许愿就事件“讲声对唔住”。裁判官郑念慈质疑许选择不认罪,庭上指控女事主行为“闪缩”,又曾公开指控政府“监视议员”,认为许言行似与“悔意”有牴触。许智峯在庭外毫无悔意声称,会用“好啲嘅方法”抗争。

  葛珮帆对判刑表示非常失望,称收到不少市民反映,指许智峯明抢手机及干犯严重罪行竟不用坐监,认为不公道。葛认为律政司应上诉,要求法庭改判更有阻吓力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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