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立法会前年通过由建制派提出的《议事规则》修订,其中一项修订将全体委员会的法定人数由35人减至20人,防止有议员藉点人数“拉布”引致流会。
长毛覆核案合併处理同败诉
已被撤销议员资格的梁国雄(长毛)与“长洲覆核王”郭卓坚,早前分别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法官昨日颁布判词,指《议事规则》有关修订符合《基本法》,裁定二人的覆核申请败诉,并须向立法会主席支付讼费。
高院早前将本案两名申请人梁国雄和郭卓坚分别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请合併处理,昨一併宣布判决。本案答辩方为立法会主席、“39名立法会建制派议员”;律政司司长亦以有利害关係为由,以介入人身份参与聆讯。
梁、郭二人早前指《议事规则》有关修订违反《基本法》所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於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惟高院法官昨天颁布判词指出,《基本法》订明的“立法会会议”是指立法会大会,而非全体委员会,裁定二人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