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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家骅:若和平聚集不构成暴动罪

2019-06-19 03:12:3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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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海芯葆报道:对於特首林郑月娥和警务处处长卢伟聪用“暴动”形容上周三的事件,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昨日接受电台节目访问时,强调这是无可厚非。上周三绝大部分人是和平聚集,不可能构成暴动罪,与旺角动乱不同。汤家骅又说,不认同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亦看不到警方有很重大过失,认为市民可向监警会投诉,而警方可以作出内部处分。

  汤家骅指,林郑月娥表面冷漠,内心感性,在多次内部讨论都显得很激动和自责,相信她已争取最快机会与市民作出正面和真诚的道歉。他指出政府愿意为过错而道歉,亦符合文明社会的需要。此外,他身为行会成员,在今次解释修例工作方面做得最多,但政治敏感度不足,他亦有责任向市民道歉。

  已有投诉机制 不赞成另设独立调查

  至於坊间称应该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审视6月12日警方处理示威者的手法,汤家骅不赞成有关做法,“我看不到警方有很重大的错失”,即使警方向未有衝击意图的群众发射催泪弹,这是预防群众聚集的方法,外国并不罕见。他又说,警方可以作出内部处分,市民亦可以向监警会作出投诉,有法律程序让法庭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制度上的衡制已经足够,毋须製造更多对立。”

  汤家骅其后在facebook发帖,称香港不像内地,没有“定性”这回事,而法律上暴动的定义是,三个人以上、参与非法集结、作出一些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以及令公众恐慌,才构成暴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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