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一位作为问责官员都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尤其是我本人作为行政长官,我更加需要负上很大的责任。我们现时的立场是希望能够继续为香港社会服务,希望社会各界认同给予我们这机会继续做我们的工作。
2在未能处理好有关纷争和矛盾之前,绝对不会贸然重启修例程序。如果本届立法会会期明年七月结束时未能完成修例,该条条例便会失效,特区政府会接受这个事实。
3我们从来都没有认为、亦没有说过参与六月十二日在金鐘一带的公众集会的大量人士,特别是学生,是暴徒。只要当日是和平地参与这个公众集会,并没有用过任何暴力的话,他们完全不需要担忧。
4当有人用暴力、用一些自製武器攻击警方,尝试用这些暴力衝入立法会大楼,警务同事有需要作出反应。我们不期望警察面对这些衝击时不去处理……对於警务人员执法期间,如果有任何市民有不同的看法,或者有需要作出投诉,我们有一个投诉机制,其中独立的监警会是重要组成部分,会公平、公正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