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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道立:法治受损时法律界应挺身而出

2019-06-23 03:12:1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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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界的所有成员均有责任促进公众对法治有恰当的理解,以及在法治受到不公平的批评和受损时,挺身而出。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昨日在资深大律师委任典礼上致辞表示,法律界的所有成员均有责任促进公众对法治有恰当的理解,在法治受到不公平的批评和受损时,法律界人士应挺身而出。有市民表示,反对派要求政府特赦在“6‧12”衝突中被捕的人就是漠视和破坏法治,希望法庭能够公平审理相关案件,体现法治精神。

  马道立指出,大众期望具有“资深大律师”名衔的人,履行责任且承担推进社会利益的义务。此等社会利益可有多样不同的形式,而公众利益其中不具争议的一个方面是推广法治,以及促进公众对法治有恰当、不带偏见的理解。归根究底,法治指的是尊重人类尊严和努力成果的法律,并透过独立的司法机关以贯彻法律的内容、精髓和精神的方式,予以执行。

  “社会大众希望香港确实有法治这点得到保证,但只是说有法治,然后期望听者出於对你的敬重或爱戴而相信你的说法是不足够的。”马道立认为,对法治如此重要的课题,单凭这种做法根本无法服众;要说服大众,必须说服他们对问题加以分析,根据客观和切实有据的因素作出结论。

  马道立又列举出在香港审视法治概念的六项指标,包括:法律制度的透明度,例如市民到庭旁听;市民大众可以知悉任何法庭程序结果的理由;法官对司法决定所给予的理由会明确地反映法庭的思考过程,让公众可以确实知道所有决定都是根据法律和按照法律精神作出的;法官任命由一个独立的委员会,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作出;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权利;恒常接触法律界的意见。

  市民:反对派破坏法治

  多位市民在相关新闻帖下留言指出,希望到法庭审理暴动罪疑犯时,能公平审理、公平判案、公平定罪,能体现出香港法治的精神。亦有人批评反修例的人根本不尊重法律,错了不愿承担责任。有市民认为,示威者和反对派要求政府不检控参与“6‧12”骚乱被捕的人,如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竟提出全面特赦“6‧12”衝突潜在犯罪者,就是漠视和破坏法治。市民支持警方对煽动者进行调查;对於施使暴力的暴徒,必须绳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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