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古思尧侮辱区旗案罪成,判监六星期\资料图片
【大公报讯】有多项侮辱国旗及区旗案底的社运人士古思尧,去年10月在反对政府取消刘小丽参加九龙西立法会补选资格的集会上,手持被撕毁及写上涂鸦字句的香港特区区旗,事后被控一项侮辱区旗罪。他不认罪,昨天受审后被裁定罪成,判监六星期,即时入狱。
现年73岁的被告古思尧,被控於去年10月13日,在金鐘添美道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区旗。控方庭上播放警方拍摄古於当日参与集会的片段,可见古当晚手持涉案特区区旗,而旗上有被撕毁痕迹及涂鸦字句。
裁判官听审后即日裁决,指古思尧当时是公开及故意展示已玷污的区旗,古虽辩称此举只为了表达不满,但裁判官不接纳其辩解理由,裁定他罪成。资料显示,古思尧过往因干犯不同案件而坐过六次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