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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议员犯法与庶民同罪\屈颖妍

2019-07-05 03:02:3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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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被打得稀巴烂,行兇者逃之夭夭,市民看到眼火爆,警察恨得牙痒痒。

  跟我一起看电视直播暴乱的女儿一直问:“点解唔拉?点解放佢哋走?”我都好想知,唯有告诉她:“可能是战术,之后会拉的。”女儿反驳:“都走晒,点拉?”我无言。

  坊间传出很多不同版本,空城计、死士论……真真假假,信不信由你,但我看到的,却是教育效果,孩子在新闻片段面前,见证一幕幕严重犯罪而不用受罚,电视机旁边的父母,许多都像我一样,面对孩子的问,哑口无言。眼前画面,将成为这代人的法治标準,假如下次有人在墙上涂鸦,警察干预,他们会说:“暴徒乱涂立法会都可以,我喷少少又算什麼?”

  虽然,大搜捕开始了,但老老实实,能抓到的只是冰山一角。断正不拉,事后再拉已太难,况且暴徒全部蒙头蒙面,拉到告得入更难。我相信,那天破坏立法会的九成罪犯,都不会被绳之於法。法治?我们还配谈法治吗?今日政治已凌驾法律。

  全世界目击的暴行,立法会烂得完全不能运作,但陈方安生和曾钰成竟异口同声说,希望政府考虑特赦这些年轻人。特赦的大前提是你有罪,即是说,原来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些人在犯罪。

  有段视频传播得很厉害,是立法会议员毛孟静在衝击的暴徒前苦口婆心劝阻,她原话是这样的:“年轻人,暴动罪係十年㗎,你谂下值唔值得?”又是鬼拍后尾枕,原来,第一个把事件定性为暴动的,是毛议员;原来,大家心知肚明,砸烂玻璃门,衝进立法会,就是一场暴动。

  另外还有段视频,是拍摄一班最后的佔领者在立法会议事堂商讨去留,其中一个暴徒这样说:“请务必自己走,唔好留喺度,因为呢个位议员讲到明唔保我哋,我哋留喺度,难道要为佢哋争取光环咩?”原来,议员跟暴徒之间已有包庇的承诺,那当日曾在立法会内出现的议员,通通都是暴乱帮兇的嫌疑犯。

  明知犯罪却以议员之名做保护罩的,还有郑松泰。TVB新闻拍摄到他为暴徒引路上二楼破坏,是证据确凿的煽惑及参与暴乱了,郑松泰没口罩面罩,他的样子声音人人认得,如果警方都不拉,如何服众?

  一班立法者在全世界的眼睛下公然犯罪,如果这样都能逃脱,如何说服市民,我们还是一个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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