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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寻找不伤人的警棍\屈颖妍

2019-07-10 03:02:2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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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你会在自家后园被警察合法击毙?而你从没犯罪,只是蹲下来整理盆栽?

  香港人一定觉得不可思议,因为我们的警察挥一下警棍制止暴乱都会被指控滥用暴力。然而,这种事在美国几乎天天发生,多到传媒都不愿报道。

  去年,加州沙加缅度就有一名22岁非裔男子克拉克,在其祖父母家的后院,被两名警察狂开20枪打死,当时警察以为克拉克拿着手枪,打死后才发现他握的是手机。两名警察草率的决定夺走了克拉克年轻的生命,经过一年调查,美国检察院最近宣布,不会对两名涉事警员提起诉讼,克拉克是“合法被杀”。

  如果在香港,杀的又是年轻人,早就翻天了。克拉克母亲痛哭说:“警察在我父母的后院处决了我儿子!”但检察官却冷静回应:“我们必须承认,很多时候,警员必须在刹那间作出决定;我们也必须承认,他们是在有压力、高度及快速转变的环境下工作。”

  整件惨案我不能认同,但检察官所言正道出执法者的两难,也是法治给予执法者的保障。

  所以,只要不是故意行私刑、报私仇,在警民衝突中,全世界都是以警察的职责为考量因素,唯独香港,却是用暴徒的角度去追究因果。

  由逃犯条例引发的一连串示威、堵路、衝击与破坏,香港警方的极度克制已让很多守法市民咬牙切齿。然而,暴民和反对派议员却恶人先告状,疯狂投诉警察“滥用武力”,还要挟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对付维持社会秩序的警察。   有人捣乱,就要处理,屡劝不听,就要出手。世上没有不伤人的警棍,不想受伤,就应该控制自己的愤怒,好好守法,而不是去怪责别人,为什麼执法。

  《苹果日报》昨天的头版标题是“警察疯了”,对比起那两个开20枪射死蹲在家中后园的年轻人,只是挥棍驱散暴民的香港警察,疯在哪裏?

  暴乱过后,立法会被暴徒彻底摧毁,警总被暴民严重破坏,但被问责被调查被清算的,竟是执法者。

  独立调查是应该的,不过对象不是警队,而是暴乱製造者。谁是主谋?谁是帮兇?资金何来?物资出处?物流谁掌?文宣谁做?……就像调查一宗有组织罪案,而最适合的调查员,当然是警队O记,经验丰富的有组织及严重罪案调查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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