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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法学家:暴徒破坏香港法制 吁严惩暴徒劣行

2019-07-10 14:24:18大公网 作者:张聪、实习记者王美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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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暴力冲击立法会事件后,反对派持续挑动示威者情绪,美化暴力行径。对此,北京航天航空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南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等内地知名法学专家在第四届“台港澳法治前沿”暑期研修班期间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冲击立法会是对法治极大的冲击和破坏,干扰香港警方正常执法,更是对严格执法赤裸裸的威胁和干涉,应当严肃处理暴徒极端的政治挑衅行为。

第四届“台港澳法治前沿”暑期研修班在津举行/张聪摄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表示,暴力示威者冲击立法会是践踏法治、践踏社会秩序的行为。他指出,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什么人、什么组织,只要做错了事情、违反了法律,就要承担责任,接受相应的惩罚,倘若法不责众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无疑对香港法治的破坏将是致命的。

南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直言,香港社会应该在自由的保障、权利的救济与基本秩序的维护之间总体上保持一种平衡,一些极端政治力量对于自由和秩序之间关系的认知非常偏颇,过度的强调自由而忽略秩序,甚至追求一种近似于绝对自由和权利的行使,枉顾香港社会对于法治传统和基本秩序价值的推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张聪摄

李晓兵指出,街头的暴力行为已经造成了对香港特区社会秩序的严重冲击,试图使香港社会陷入无政府的混乱状态。与此同时,他认为,反对派议员近来不断煽动暴力,成为香港本土激进政治力量冲击特区公共机构的帮凶和同伙,甚至把暴力和攻击目标引向立法会议员与媒体记者,不仅使香港民众人心惶惶、人人自危,其基本目标也是要打击特区政府施政和社会管制的意志和信心,并试图瓦解香港在回归20周年之际重塑宪制秩序的努力所形成的缓和稳定的政治局面。

对于反对派提出的“暴力示威者不应被追责”,田飞龙认为,反对派力争“暴力示威者不应被追责”是极度不合常理的要求。任何一个国家也不会对诸如此类暴力社运行动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视而不见,如果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暴徒行径持续发酵,最终却不被追责,那么香港社会则无自由可言。

“香港反对派对暴力的美化就是对法治、理性、良知与正义的践踏。”田飞龙怒斥,此次升级突破“暴力性禁忌”,造成对香港法治权威与根基的进一步动摇及侵蚀,应当引起香港社会尤其是法律界严肃反思和应对。

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张聪摄。

田飞龙续说,从比较法及国际通行惯例来看,没有任何一个法治国家或地区会对这样的社运暴力行为予以免责。他谴责称,反对派要求取消对施暴者的法律追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非分要求,不仅是反法治的,也违背了“公民抗命”传统下对违法有责的认知,是一种公然违法又公然要求免于处罚的极端政治挑衅行为。

田飞龙建议,香港的司法机构应当在法益衡量时适当偏向维护法治权威性,根据基本法及有关普通法判例合理确定抗争权利与公共秩序的法律边界,在保障和修复公共秩序的条件下兼容思考对抗争者权利的保护,“特区政府负有宪法及基本法上维护香港法治及保护公民权利的宪制性责任,没有权利放弃检控,委曲求全,否则构成严重失职甚至违法,需要被追究政治及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李孟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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