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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被告又申押后审 官称不理想

2019-07-12 03:02:3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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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谭百熙由律师申请押后再讯

  【大公报讯】2016年农曆新年期间旺角发生严重暴乱事件,其中分涉暴动、刑事毁坏及纵火等罪而正待受审的三名被告,其案原定昨在区院定出审期,唯其中一名被告仍以需时向控方索取文件为由,再次申请押后。法官虽批准申请,但表明迟迟不开审并不理想。至於其余两被告则表明不会认罪。

  本案三名被告依次为谭百熙(21岁,报称酒保)、陈舜尧(31岁,报称游泳教练)和王国斌(22岁,报称学生),其中陈、王二人透过代表律师表明将会否认控罪,已準备好审讯。

  不过谭百熙的代表律师称,目前仍有需要向控方索取警员记事册等所需资料,再给予谭“準确”法律意见,让他决定认罪与否,因此提议法庭押后约三个月再讯,才定审期。

  控方质疑谭在临近排期审讯才索取文件,指本案由事发距今已超过三年,不希望审讯再延迟。最终法官决定应谭的要求押后,但只准押后至下月20日再讯,届时将定审期,法官明言希望今次是辩方最后一次申请押后。

  谭百熙被控暴动罪,控罪指他於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连同他人参与暴动。陈舜尧被控一项纵火罪,指他於同日用火损坏属於中国香港体操总会的一块横额。而王国斌则被控两项刑事损坏罪,其中一项与谭百熙被控於2016年2月9日在山东街76号门外连同其他人,损坏属於政府的一块指示牌;王另被控损坏同一地点的行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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