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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画家”涉袭警再申保释被拒

2019-07-13 03:02: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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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警察总部上月21日遭示威者包围当晚,人称“佔旺画家”的示威常客潘浩超(圆图)牵涉袭警、刑事毁坏及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共三罪,早前提讯后须还押看管。他昨天在东区法院再申请保释,称决不会潜逃离弃“支持者”,惟裁判官再次拒绝其保释申请。

  官:若批准或再次涉案

  被告潘浩超(前名潘运塘,31岁)昨透过律师在庭上表示,潘若获准保释,愿不离境、每日到警署报到、準时参与警方安排的认人手续。辩方强调潘有不少支持者及朋友,若他弃保潜逃,将会“一无所有”,故不会离开土生土长的香港。

  不过裁判官断然拒绝潘的保释申请,因为有理由相信他有机会不依期应讯,若准他保释或会再次涉案,加上他是在另一刑毁案获准保释期间牵涉本案,故不会让他保释,将本案押后至下月二日再讯。

  潘面对的三罪指,他涉於6月21日下午6时49分至下午八时之间,在湾仔军器厂街湾仔警署外袭击八名警务人员;损坏属於香港警务处的墙及扶手电梯。以及被控当时以粗言秽语、侮辱性言词,并向警务人员高举其中指,及呼籲在场示威者提供鸡蛋给他掷向警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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