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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厦消防条例修订 促使转軚改建住宅

2019-07-13 03:02:3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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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陈帆透露房署正积极研究改建住宅的可行性\资料图片

  【大公报讯】记者曾敏捷报道:房委会辖下六幢工厦出租率高达99%,身兼房委会主席的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两年前回应立法会议员质询时曾表示,房委会无计劃改装或出租作非工业用途,但昨天透露房署正积极研究改建住宅的可行性,原来除了房屋需求殷切,还因为消防条例修订。

  房屋署署长应耀康昨日在房委会公开例会时透露,房委会工厦出租率接近100%,而政府正就工业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条例进行检讨,改善1987年以前落成的工厦消防安全设备,房委会因此要研究开展改善工程,令辖下工厦符合新消防法例,包括技术上是否可行、是否善用公帑。他形容工程庞杂,或涉及加建走火楼梯、防火墙、门、消防升降机,以及提升建筑物耐火能力等,相信工程年期会很长,会影响现有租户日常运作。

  应耀康称,因应有委员在上月会议提出,能否把部分工厂大厦改建为公屋,故房委会将因应新法例框架,积极探讨能否在适当条件及安排下,将个别工厦改建为住宅。

  房委会辖下的六幢工厦,包括晋昇工厂大厦、葵安工厂大厦、宏昌工厂大厦、开泰工厂大厦、穗辉工厂大厦及业安工厂大厦,分别位於葵涌、长沙湾、屯门、沙田及九龙湾,在1979年至1984年期间落成,总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涉及约8000个单位。

  身兼房委会委员的公屋联会总幹事招国伟认同改建工厦的方向,认为工厦是房委会早年回应工业发展需要的产物,非核心业务,时移世易,房屋需求更殷切,房委会应该考虑有关用地是否应作更合适安排。他又认为,部分工厦位处市区,可配合附近的旧屋邨重建一併规劃考虑,而其中两个工厦位於葵青区,甚至可预留部分单位作中转屋,以配合附近的石篱中转房屋重建计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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