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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证如山 戳破乱港派谣言

2019-07-17 03:25:26大公报 作者:郑文迪 李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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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港派经常将一两个片段或相片“看图作文”,根据其立场肆意“作故仔”,将警察保护市民变成追打市民,将警方合理执法抹黑成非法禁锢,甚至无中生有地老作“各区戒严”的假消息。乱港派的造谣尤其是针对警方的谣言更是铺天盖地:屈警察打伤法新社女记者、“卧底”假扮示威者煽动冲击、从救护车上强行拉人落车拘捕、搜查大学宿舍……网民感慨:“如果有证据澄清还好,无证据的话,岂不是跳入黄河都洗唔清!”网民纷纷狠批乱港派为一己私利,刻意抹黑警方,其心可诛!香港警察Facebook专页昨晚以“造谣容易辟谣难”为题贴文,指过去一个多月以来有不少针对警队工作的谣言,目的是企图动摇警队与市民之间的信任。“兼听则明,偏听则蔽”,警队提醒市民,要有独立思考,切勿误信谣言。\记者郑文迪报道(资料搜集:李斯达)

谣言——“警追打商场内市民”

真相——事主感谢警方护送保一家安全

【大公报讯】14日沙田暴动中,新城市广场爆发激烈冲突,大批暴徒从高空投掷杂物,吓得现场的市民四散奔逃,一名爸爸带着三个女儿,在一名防暴警察的掩护下急步离开,却被乱港派造谣,包括“港独”组织“光复最前线”、“本土民主前线”、“沙田重点项目计划关注组”等,都贴文称警察“追打”市民,“细路都唔放过”云云。有关谣言在网上愈传愈离谱,甚至被改图为“尸杀商场”,企图引起市民对警察的不满情绪。

不过,有媒体拍到事件的全过程,令谣言不攻自破,该名爸爸事后主动在社交网站报平安,并特别感谢护送他们的香港警察及记者,让他们得以安全返回酒店,又指三个女儿的身心都没受到影响。他说,事件为女儿们上了宝贵一课:打斗与暴力是不能解决问题(They have been taught a valuable lesson in life that fighting and violence can not solve problems)。

该爸爸上载了一家人在香港国际机场满面笑容的合影,表示一家五口的心情都没受到事件影响,会保持乐观的心态,目前已离港转往日本继续旅行,未来会再来香港,“香港,我们会再回来!”(We will be back Hong Kong!)据该名爸爸在社交网站的资料显示,一家人现时定居英国苏格兰格拉斯哥。

不少网民对乱港派胡乱造谣感到不齿,感慨“保护民众都可以被反屈打民众”,“好在有视频同事主澄清,否则水洗都唔清”,又纷纷大赞“良心警察”。

谣言——“各区要戒严”

真相——政府:除现行机制外无其他计划

图:保安局表示,关于公众游行及集会,政府会继续沿用现行机制来处理,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计划。图为较早前警方在新城市广场执法时遭暴徒围攻

乱港派策动的多区接力示威游行连日来演变成暴力冲突。《苹果日报》昨日在头版报道称特区政府内部正研究不同方案,包括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颁布戒严令的可行性,以收分区戒严之效。保安局发言人回应表示,关于公众游行及集会,政府会继续沿用现行需通知警方及不反对通知书的机制处理,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计划。有政界人士和网友批评烂苹果为博眼球制造假新闻,毫无公信力。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副主席陈勇痛斥本港一些媒体不负责任,成日谣言满天飞,唯恐天下不乱,“这些失实报道扰乱视听,蛊惑人心,最可怕的是毒害年轻人,实在令人担忧。”他呼吁全港各界擦亮双眼,齐齐向谣言说不,还香港社会和平理性的舆论环境,不让青年学生自毁前程,误入歧途,沦为幕后黑手的“炮灰”。

不少网友对烂苹果报道失实,企图制造社会恐慌的险恶用心无比愤怒。Albert Kuan 形容《苹果日报》是“最偏颇的报章,完全冇公信力。”萧萧说:“烂苹果就系要制造事端,令到公众恐慌,令到有人做傻事!”Kwok Sing Chan 直言:“毒果不可信!”Kwok On Chiu就说:“制造假新闻,谁比得过黎智英?”

谣言——“警非法进入新城市广场”

真相——地契准许警方不受阻碍进入执法

沙田示威游行最后演变成暴力冲突,暴徒在新城市广场内与警方对峙,造成多名警员受伤,但“黄媒”贯彻“贼喊抓贼”的做法,抹黑警方非法进入私人地方执法,试图转移公众视线,淡化暴徒恶行。

翻查新城市广场的地契,条款清楚列明,警务处处长及其人员可不受阻碍地进出(Uninterupted access),并可在地契范围内执行法定职务(in the pursuance of their lawful duties)。

新城市广场内有多个出入口之公共通道,按照地契必须24小时开放予所有公众人士使用,包括通往港铁沙田站及巴士总站的通道。地契亦列明,在个别楼层内,需预留地方作公共空间开放予市民,而因应商场连接港铁站及巴士总站,地契亦要求商场全日开放通道予市民前往。地契条款亦列明,警务处处长及其人员可畅通无阻进出,并在地契范围内执法。另外,同样涉及冲突事件的沙田广场、沙田中心及好运中心,其地契内同样出现类似的条款。

除地契条款外,根据第232章《警队条例》第50条,如警务人员有理由相信任何须予逮捕的人已进入或置身在某处,居住在该处或管理该处的人须容许警务人员自由进入该处,并给予合理便利,当中更列明“免使须予逮捕的人有机会逃离警务人员而未取得该手令的情况下”,入内搜查乃属合法。换言之,警方按执法需要可以在无手令下进入私人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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