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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为香港稳定安宁,挺林郑依法施政\屠海鸣

2019-07-18 03:23:2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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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外媒谣传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请辞的消息,林郑表示,“虽然我现在面对很大的困难,但是我多次公开强调我仍然有承担和热诚继续我在任内的工作,所以我会继续领导管治班子,用一个更包容、开放、谦卑的态度聆听社会意见,完成我在任内的工作。”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表明,中央政府坚决支持林郑月娥依法施政。显然,有关传闻纯属捕风捉影 ,不足为信。而反对派一干人等要求林郑下台,更是毫无法理依据,林郑是经过合法程序选举的特首,岂能以非法手段迫其下台?

这倒是提醒港人思考一个问题:面对香港当下的混乱局势,让林郑下台,就能令局势稳定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反对派从为反而反到为反而暴,煽动对抗和暴力,外部势力横加干涉,他们都难辞其咎、难掩其罪。如今,修例早已停止,乱局还在持续。这说明,反修例只是藉口,把香港搞乱、继而争夺香港的管治权,才是乱港分子的真实目的。社会和解,需要各方都作出妥协,林郑已经让步,反对派及乱港分子却得寸进尺、步步紧迫,令香港陷入持续混乱。

把香港搞乱,对本港市民无任何好处。为香港稳定安宁,挺林郑依法施政,才是解决当前问题的最好出路。

挺法治,依法制暴

近日上水和沙田的示威游行活动,正如所料演变为严重暴力冲突,暴徒群殴落单警察,以“砖头雨”袭警,特别是咬断一名警察手指,其疯狂程度令人震惊!而反对派已将剧本写就,每区议题不同,套路完全一致,十八区一个也不放过。接下来的游行将同样会演变为暴力冲突,面对可以预见的后果,特区政府和警方不能再一味迁就,而应拿出更有力有效的办法,依法防暴制暴。按程序,游行主办方须向警方提出申请,警方开具“不反对通知书”,游行示威活动方可进行。那么,鉴于目前的多宗暴力事件,警方经过分析,亦可出具“反对通知书”。即使为游行放行,也可作出严格的限制条件。比如,某区居民表达该区特有的诉求,非该区居民一律不能参加游行,以防暴徒四处乱窜,行凶作恶;再比如,加强安检,凡带有攻击性物品者,及蒙面者,都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嫌疑,应拒绝其参加游行;又比如,主办方宣布游行活动结束,一些人不肯散去,其此后行为已与游行活动无关,警察清场时拒绝配合,即构成“非法集结”,应依法拘捕。采取以上措施,有《公安条例》的法律依据,本港各界和广大市民应坚决给予支持,防止暴力事件发生。

促和解,多向沟通

最近,林郑多次承诺,将改变政府工作作风,贴近民意施政,释放出强烈善意。社会各界应该给林郑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支持特区政府与各界多向沟通,大家一起来促进和谐。促和谐,对于特区政府而言,应以更宽的胸怀响应市民的诉求,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比如,港府应认真对修例以来香港的政治社会环境的变化,做一个准确评估,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促和谐,对于市民而言,应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支持政府与各方沟通,而不是支持不合理要求,令沟通陷入僵局。比如,当特首接受大学生要求,愿将“闭门对话”变为“公开对话”时,九间大学学生会却联合声明,要求特首“不追究示威者”,这一要求超出了特首的权力范围,不具可行性。基本法规定,律政司检控嫌犯,不受任何干涉。而嫌犯是否罪名成立,则由法院裁决。特首虽然拥有特赦的权力,但必须是法院判决以后才可行使。

香港是法治社会,政府与反对者的沟通和解,必须坚守法治底线,任何逾越法治底线的做法,都是不可行。

办实事,积极作为

修例停止,反无可反,反对派转而设置民生议题,既为十一月份的区选做舆论准备,又为暴徒作恶提供条件。大部分市民的合理诉求与少数暴徒的暴力违法夹杂在一起,令问题复杂化。对于特区政府来说,应积极作为,主动解决问题,才能使反对派蛊惑人心的魔法失效。比如,长期困扰上水地区的“水货”问题,还能不能采取更有力的举措限制“水客”?怎样甄别普通内地游客与“水客”的区别?如果十八区类似的民生问题都能找到解决办法,就算是现在还看不到效果,但只要在行动,就能赢得市民的信任。在短时间集中处理好几个市民关心议题,就能体现出特区政府“尊重民意”不是停留在口头上,令恶意攻击政府的反对派无话可说。

对于广大市民来说,应支持、配合政府化解难题,而不是听任乱港分子把民生议题政治化。比如,乱港分子在游行队伍中挥舞美国、英国国旗,及象征“港独”的龙狮旗,呼喊“港独”口号,这已严重偏离游行的主题,触及“一国两制”底线原则,使游行变味变质,市民应将这些人驱逐出游行队伍。

 综上所述,走出当前困局,该硬的要硬,底线不可逾越;该软的要软,和解是最终目标;该实的要实,民生要有起色。我们应支持特首依法施政,遏制暴力,恢复社会平静,聚焦经济民生,更加积极有为。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注:《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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