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七名警员於2014年“佔领行动”期间袭击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事后因被裁定罪成并判监禁两年而提出上诉。司法机构网站昨显示,上诉庭将於本周五早上11时颁布裁决判词。
七名上诉人分别为黄祖成、刘卓毅、白荣斌、刘兴沛、陈少丹、关嘉豪和黄伟豪,年龄介乎32至51岁。当中黄祖成案发时职级为总督察,刘卓毅为高级督察,白荣斌为警长,其他上诉人则为警员。七人在前年初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立,全被判监两年。他们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其后他们服部分刑期后分别获准保释等候上诉,高院上诉庭去年11月听毕控辩陈词押后裁决。
各上诉人早前在上诉聆讯中,质疑原审以判囚两年半为量刑起点属过重。其中总督察黄祖成一方透露,黄服务警队约卅年,若他上诉失败,将会因本案而失去逾560万元长俸;而他由被囚至获准保释,已服刑超过140天。部分上诉人称自己只是听从上司命令行事,在案中角色轻微,各上诉人皆冀望获准减刑至可即时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