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五旬的士司机涉嫌在2016年12月偷拍车内女乘客哺乳,并发布在fb的士司机专页
【大公报讯】记者胡家俊报道:五旬的士司机涉嫌在2016年12月用手机偷拍车内女乘客哺乳,继而将偷拍照发布在facebook的士司机专页,事后原被控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唯其后终审法院裁定该罪不适用於使用自己的电子器材偷拍。案件昨天於西九龙法院再讯时,控方指因无罪可告,只好申请撤控,裁判官接纳申请。
被告邹力胜(50岁)早前已否认控罪等候审讯,但控方昨庭上表示,因应终院早前对有关控罪的阐释,控方认为该控罪在法理上已无法处理本案,故只好对涉案司机撤控。不过控方强调,本案牵涉重大公众利益,涉案司机的行为惹人非议,因此控方早前才会一度坚持以本罪控告。控方并表示,希望将来有其他合适的控罪可检控同类罪行。
裁判官表示,本案已事隔多时,其间已对邹及事主造成相当压力,冀望事件可告一段落,令双方可重新开展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