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乱港分子前晚聚集在天水围警署外,至深夜时分,防暴警察展开驱赶行动,其间一名穿裙的女搞事者被捕,被防暴警由天耀轻铁站抬至天水围警署时“走光”。警方解释,已尽量安排女警控制该女子,但她不断挣扎。
警察公共关係科高级警司余铠均昨日解释,该女子当时被警方以袭警罪名拘捕,但她表现不合作,三名女警无法控制,其后两名男警加入制服。
由於该女子穿裙,激烈挣扎下,才出现“镜头前看见的事”。后来该名女子冷静下来,已表示“想自己行”,再没有“走光”。
昨日网上疯传消息指该名女子被捕时,“外裤被扯脱至露出内裤”,不过,昨午一名声称是事件中的穿裙女子在网上留言,她坦言自己当晚是穿裙,原因是连续多天梦遊(意指连续多天外出搞事),家中的长裤已全洗掉,只剩下裙子,并说“搞到走光真係唔好意思”。她称当时太混乱,自己亦未能证实内裤是否被拉下。她又称,已获准保释,只是手脚有擦损和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