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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借厕所 商场竟称“忧虑”

2019-08-12 04:23:2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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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暴辱警不可一不可再!暴力冲击蔓延全港,警队顶住压力坚守岗位,竭力维持社会秩序,但执勤期间不时面对刁难。有商场及屋苑张贴告示拒绝警察进入执法,甚至有商场在社交媒体发文,对警员事前未有通知便进入商场借用洗手间表示遗憾。有市民批评商场带头制造社会分化,反问“警察有生理需求有何不妥?”“警察亦是人,何解需要这样排挤和歧视?”警察员佐级协会主席林志伟质疑,商场贴告示拒绝警察进入是向暴力示弱,对于有商场疑似拒绝警员使用洗手间,他认为完全是不人道及不可接受。\大公报记者

乱港暴徒上周六(10日)在九龙新界多处破坏捣乱,其间更冲出荃湾港铁站对开一段青山公路荃湾段及大河道,设置路障,堵塞来回交通。新世界旗下的荃湾商场愉景新城当晚在facebook发文,指有防暴警察未有通知、在场亦有大批家庭顾客情况下忽然进入商场使用洗手间,商场管理处表示遗憾。

帖文提到,当晚10点04分,有数名警察从美环街进入商场,在使用最就近的洗手间五分钟后,全部迅速离开。商场保安人员得悉他们进场后,已即时上前交涉。贴文又称,对于有数名警察忽然出现,可能令部分顾客或商户感到忧虑,管理处对此深感抱歉。

网民促检讨处理手法

贴文在网上引起热议。有网友批评有些声音受“仇警”氛围影响,避而不谈警察出面维持治安、守护居民,对商场立场感到非常失望;有网友认为,警察也是人,也有生理需求,借用洗手间实为小事一件,根本无需交代,建议商场检讨处理手法。有市民更表明会去信商场及新世界发展,认为通告不但产生“香港警察=制造恐慌”之感觉,还把责任推到警察身上,质疑商场带头制造社会分化,有“歧视”香港警察之嫌。

警方回应查询表示,警方8月10日晚在荃湾警署附近戒备,其中一辆警车停泊在美环街近愉景新城第八座,其间一名女警务人员因生理需要,要去洗手间,而当时最近的洗手间是愉景新城的洗手间,为尽快解决生理需要后返回工作岗位,所以该名女警务人员由四名男警务人员陪同下进入商场洗手间,其后随即离开商场。

愉景新城商场管理处回覆查询称,商场职员当日绝无阻碍警方人员使用洗手间,有关警员亦于使用后离开。称“事件因沟通问题引起误会,商场管理处深感抱歉,日后将加强人手在场沟通。”

近期暴力冲击蔓延多区,部分商场及屋苑没有抵制恶势力,甚至张贴告示,公开拒绝警察介入,有纵容暴力之嫌。警方昨日在深水埗清场期间,西九龙中心职员竟然关闭出入口,禁止警员进入。《大公报》向西九龙中心查询职员拒绝让警员进入的考虑,截稿前未获回覆。

另外,乱港派原拟发起昨日港岛东游行,网传太古城、西湾河太安楼等屋苑均张贴告示,称除非住户需警方协助或警方有法庭手令,否则管理处不会贸然让警方进入。

地契条款列明可进出执法

太古城物业管理公司回覆查询称,公司是应业主要求列明就未经许可人士及警方进入大厦时的安排,告示只供住户参阅。称“在紧急情况下、或有人致电999报警,管理公司会协助警方执行职务。”太安楼管理处接受查询时确认有贴出相关告示,但问及是业主要求或管理处自行决定张贴有关告示,职员声称正在忙,并挂断电话。

部分商场地契条款清楚列明警方可畅通无阻进出执法,包括早前发生冲突的沙田新城市广场、沙田中心、沙田广场、好运中心、金钟太古广场和上水广场等,而即使部分商场没有相关条款,但不少商场因设有公共空间,地契条款中有因应公众安全订立的条款,例如业主需确保该等地方畅通无阻。

除地契条款外,根据第232章《警队条例》第50条,如警务人员有理由相信任何须予逮捕的人已进入或置身在某处,居住在该处或管理该处的人须容许警务人员自由进入该处,并给予合理便利,当中更列明“免使须予逮捕的人有机会逃离警务人员而未取得该手令的情况下”,入内搜查乃属合法。换言之,警方按执法需要可以在无手令下进入私人地方。而根据《警队条例》第63条,意图妨碍警务人员执法,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商场指引不能凌驾警例

有专家指出,在香港法例中有多种法例可以不用法庭手令可以进入,甚至强行进入任何处所、地方进行拘捕或搜查,这些法例包括警队条例、毒品条例等。“并不是个别的管理公司再另立规例来规管依据香港法律执行公务的公职人员的执法权力,这个是完全错误和荒谬的”,分析指,这也会令执行阻止这些公职人员依据法例进入该处所的物管人员无端犯上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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