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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暴制乱/爆眼女料被黑衫自己友打中/大公报记者高仁 冯锡雄

2019-08-13 04:23: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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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女伤者当时与警署之间有巴士站广告牌相隔,除非子弹识转弯,否则无可能直线击中

  一批乱港暴徒前晚(11日)包围尖沙咀警署,其间参与包围的一名黑衣女子右眼受伤。乱港派事后立即断言该女子被警方的布袋弹打穿眼罩所伤,昨日并以此为藉口在机场发起所谓“还眼”集会。不过,有刑侦专家分析指出,该女子当时与警署之间有巴士站广告牌相隔,“除非子弹识转弯”,否则无可能直线击中女子。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大公报记者亦清楚听到,暴徒救援队在救助该女子时称子弹来自正面,而非背面的警署。有网民指出,施袭者疑为暴徒“自己友”。警方回应表示,女子受伤时间与警方增援时间有出入,强调女子受伤原因未明,需要进一步了解事件,亦呼籲伤者提供资料。

  事发於前晚约七时二十二分,从有线电视直播新闻片段所见,当时附近有一批黑衣暴徒在尖沙咀弥敦道用丫叉向警署射击,约两分鐘后,记者发现附近有人受伤,急步跑到镜头右前方巴士站位置,只见一名穿黑衣的女子倒卧地上,血流披面,救护员於七时二十六分到场包紮。

  专家:布袋弹弹头钝难穿眼罩

  有线新闻之后报道,恒生大学编委会一名郑姓学生於七时二十九分拍到一张照片显示,受伤女子遗留在地上的眼罩上横插着一枚疑似布袋弹残骸,郑同学称“子弹打穿眼罩,摄在眼罩中间”。这也是后来乱港派绘声绘色称警方爆眼的“铁证”。不过,有线新闻记者约七时半到巴士站拍摄时,从另一角度却看不到眼罩上有布袋弹残骸。

  有资深的刑侦专家向大公报指出,事件有多个明显疑点,首先,布袋弹不可能由尖沙咀警署发射出来,因为受伤女子与警署之间有一块两米多高的巴士广告牌,“除非子弹识转弯,否则不可能绕过广告牌击中她”;第二,布袋弹弹头非常钝,要贯穿眼罩本已十分困难,更何况贯穿之后,眼罩其他部分竟无明显裂痕,“若是持枪以近距离发射,现场那麼多记者,不可能没人拍摄到,若是远距离,布袋弹又难以穿透眼罩”。

  射丫叉暴徒fb急改名换头像

  当时大公报记者正在现场,清楚听到有暴徒救援队成员在为女子施救的时候,从子弹射入位置判断,子弹是从与警署相对的建筑物中射出。事后亦有网民指出,女子是被“自己友”用丫叉发射的钢珠所伤,施袭者为中大学生,Facebook名为“Lai Tsz Chung”,花名“聪头”。该名学生否认事件,但昨日就将Facebook名字改为“TC Lai”,并更换头像。

  有退休警司分析指出,事件中最重要的证据是证物,包括伤者或随身物件上,是否留下残余物。他强调,警方发射布袋弹有清楚的指引,绝不会射头,原因是发射布袋弹之目的,是要停止对方暴力行为,射向身体或四肢,命中率较高。

  受伤时间与警增援有出入

  警务处助理处长(行动)麦展豪昨日在记者会上强调,未能确定女子眼部受伤原因,而且她的受伤时间,与警增援时间有出入,需要进一步理解事件,“现场有可能有其他武器,到底係布袋弹?到底係钢珠?我哋要进一步理解。”

  据了解,受伤女子右眼眼球破裂,面骨有碎裂,目前在伊利沙伯医院留医,仍未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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