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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强力镭射笔射眼“空姐”被控袭警 两男被控藏爆炸品武器

2019-08-13 04:23:4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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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其中一名男被告姚子浩涉嫌管有自製发射器而被检控

报称空中服务员的女子郭丽芬,上周六在尖沙咀涉嫌以强力镭射笔射向警员眼睛,结果被捕并控以一项袭警罪,案件原定昨日在九龙城法院提堂,惟郭因留院而未能应讯。警方另起诉两名男子涉嫌周日凌晨在红磡分别管有“烟饼”及自製“丫叉”发射器,案件昨亦提堂。

女被告郭丽芬(28岁)上周六晚被捕后,网上曾疯传她任职国泰空姐,后来国泰澄清不属实,不过据控罪书资料显示,郭仍向警员报称自己任职空中服务员。控罪指她於本月10日在尖沙咀弥敦道与加连威老道交界,袭击一名执行职责的警员。

两男被控藏爆炸品武器

控方昨指郭丽芬报称不适,正在伊利沙伯医院留院,故不能应讯,裁判官暂将其案押后至本月16日再讯以待出院。据了解,郭丽芬当晚涉嫌用镭射笔射向警员眼睛,令该警员眼睛感痛楚及流眼水,需到医院接受治疗。

另外,控方在另一宗案件起诉两名男子,当中首被告张汉东(25岁)报称保安员,被控袭警和管有爆炸品两罪,他涉嫌本月11日在红磡港铁黄埔站A出口内,袭击一名执行职责的警员;以及被控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即硝酸钾和糖。不过张昨天仍留院,其案件暂押后至本月16日以待他出院。

次被告姚子浩(22岁)报称音响技工,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控罪指他同日同地无合理辩解而管有一个自製发射器。姚昨日被押解到法院应讯,暂毋须答辩,辩方指姚有时需要通宵工作,希望不用守宵禁令。最终裁判官批准他以5000元担保外出,但下令宵禁,亦不得离境。裁判官警告若违反保释条件,可被撤销保释及被加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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