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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人被控暴动及非法集结 最细14岁

2019-08-14 04:23:2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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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报称现职招聘经理的郭丽芬被控袭警罪,裁判官拒绝她保释期间离境

【大公报讯】记者胡家俊报道:大批暴徒周日凌晨涉违法集结於尖沙咀警署外的一段弥敦道,有人并堵路及投掷杂物。警方拘捕多人,对其中一名24岁男子控以参与暴动罪、16人控以非法集结罪,当中年纪最小被告仅14岁。除了其中三人留院未能应讯外,其余14名被告昨被押解到九龙城法院提堂。

裁判官将本案押后至10月23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其间准各人保释,但须守宵禁令及不得离港。

警方昨首度出动大型旅遊巴,接载多达14名被告一同出庭应讯,旅遊巴车身太高,几乎无法驶进法院“囚车位”让被告“落客”,另有多名警员在场戒备。

本案共17名被告,包括14男3女,年龄介乎14至27岁,依次为马孝文、郑智健、刘维颖、郭嘉辉、李颖淇、吴柏熹、姓叶被告、谭炜诚、廖伟明、张姓被告、梁卓华、莊嘉灏、罗乐文、聂嘉宝、黄千溥、杨梓信及黄奕玮。其中刘维颖及莊嘉灏分别头部受伤及手骨骨折,郭嘉辉则伤势未明,三人仍需留院,暂由警方扣押至下周一提讯。

众多被告皆暂时毋须答辩,当中只有聂家宝(24岁)一人被控参与暴动罪,控罪指他於本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与金巴利道之间的一段弥敦道,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据了解,聂涉嫌投掷不同物件及推倒路边的高台铁架堵路。

至於其余16名被告分别被控以一项非法集结罪,控罪指各人於同日同地,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非法集结在一起,即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意图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他们会破坏社会安宁。

全部禁离境

控方不反对各被告保释,但要求他们保释期间不得离境。不过21岁被告吴柏熹的律师有异议,指吴已报读英国的课程,虽未被录取,但有可能於9月开学,希望法庭批准吴可以离港。同是21岁被告罗乐文亦透过律师指,他正於“台湾国立大学”修读电影系,9月将升读大学三年级,求获批准让他继续学业。不过裁判官认为这阶段不宜批准被告人离境,故拒绝二人的要求,最终准各被告分别以5000元保释外出。

此外,曾任职空姐的28岁女子郭丽芬,在上案发生前的晚上亦涉嫌在尖沙咀弥敦道与加连威老道交界,以镭射笔照向警员眼睛。她事后被控袭警罪,一度因留院而缺席聆讯,昨提早出院后被带到法院应讯,获准保释至10月9日再讯。辩方报称郭现职招聘经理,有时需到外国见客,要求保释期间可以离境,但裁判官拒绝,认为她有需要保释期间留港并遵守宵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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