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危害机场的安全(香港法例第494章《航空保安条例》第15条)
任何人利用任何器件、物质或武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故意在服务国际民航的机场内作出任何暴力行为,而该暴力行为导致或相当可能会导致死亡或严重人身受伤;及危害或相当可能会危害该机场的安全运作或该机场内的人的安全。
最高刑罚:终身监禁
罪行:非法禁锢
最高刑罚:监禁七年
罪行:遊蕩
最高刑罚:监禁两年
罪行:普通袭击
最高刑罚:监禁一年
罪行:刑事藐视法庭(违反法庭的禁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