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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暴徒涉嫌干犯的罪行

2019-08-15 04:23:3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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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行:危害机场的安全(香港法例第494章《航空保安条例》第15条)

  任何人利用任何器件、物质或武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故意在服务国际民航的机场内作出任何暴力行为,而该暴力行为导致或相当可能会导致死亡或严重人身受伤;及危害或相当可能会危害该机场的安全运作或该机场内的人的安全。

  最高刑罚:终身监禁

  罪行:非法禁锢

  最高刑罚:监禁七年

  罪行:遊蕩

  最高刑罚:监禁两年

  罪行:普通袭击

  最高刑罚:监禁一年

  罪行:刑事藐视法庭(违反法庭的禁制令)

  最高刑罚:监禁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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