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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革命”的代价\屈颖妍

2019-08-16 04:23: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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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会上,有人问特首:“会否去探望右眼受伤的示威者?(即怀疑被钢珠射中那个)”林郑说:“若方便时会探她。”

  一个特首,去看望一个暴徒。我这样形容,大家就会明白问题所在。

  为什麼没有记者问:特首你会去看望那被围殴的《环球时报》记者吗?你会去医院探望被汽油弹烧伤的警察吗?人家的命就不是命?你的一隻眼就是全世界?

  警察部门的记招也常被黄丝记者牵着鼻子走,那隻右眼,根本不用去跟他们纠缠,管它是警方的布袋弹还是暴徒的弹珠,总之,天文台悬挂十号风球,你还去海裏衝浪,最后给海浪捲走,就是与人无尤。暴乱同理,兵荒马乱之际,你身在其中,任何损伤,都没得怨,因为那是“革命”的代价。

  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战地女记者Marie Colvin就是在炮火中丢掉眼睛,成为独眼名记的。Marie Colvin走进战场,穿过枪林弹雨,与武装士兵一起行动,结果在一次採访中被手榴弹炸盲左眼,并得了创伤后压力症候群,但她仍然坚持走在战火最前线做第一手报道,没有怨人怨天怨军警。

  至於警察乔装暴徒来进行拘捕行动就更加毋须解释了,当暴徒可以扮街坊、扮路人、扮记者、扮白衣人,当议员可以扮判官、议员助理可以扮麦当劳妈妈、何韵诗可以扮香港人、殴人纵火的暴徒都可以扮正义,警察的卧底行动只是最常见的破案方式,比起暴徒的扮嘢能力,差之千里呢!

  这几天,当大家在聚焦埋怨警方时,别忘了留意一张小小的脸书帖文,被DQ议员罗冠聪原来早已逃离战场,飞到美国耶鲁当高材生去了,从此,他将成了另一个阶层的人,而你,丢掉眼睛耳朵手手脚脚之外,也去了另一个阶层,不过这阶层没有学位、没有证书、没有前途、没有将来,它的名字叫“阶下囚”,跟丢掉的眼睛一样,那是“革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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