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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服刑四月 获保释等上诉

2019-08-16 04:23:4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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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因“佔中案”罪成被判囚16个月的戴耀廷,早前已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他昨在高等法院申请保释等候上诉。高院上诉庭法官批准戴耀廷以10万元现金担保外出,保释期间不准离港。

  已服刑四个月的戴耀廷(55岁)昨透过代表律师,向高院上诉庭申请保释,上诉庭法官听罢陈词后当庭批准其申请。昨日庭上并透露,戴耀廷等九名“佔中案”被告的上诉,已排期於明年2月24日一併进行,预计聆讯需时三天。

  戴保释离开法院暂获自由时,获民主党黄碧云、许智峯及何俊仁等多名乱港派头目迎接。

  戴耀廷经受审后,於今年四月被裁定串谋犯公众妨扰罪,及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两罪成立,共判囚16个月。据了解,戴若不获准保释继续服刑,最早约於2020年3月中获释。

  至於同案被告陈健民、邵家臻和黄浩铭目前仍在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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