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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无名的图腾/屈颖妍

2019-08-30 04:23: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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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黑衣人的英雄,是暴徒的图腾,她名字叫……啊,对不起,英雄没有名字,连她自己都只是这样形容:“我就是爆眼那个女子。”

  像所有暴徒,由头包到脚是他们的标志,明明说自己在做伟大的事,却全部见不得光。

  爆眼那天,大家都看到她的照片,好多记者都在现场拍摄,却没一段报道告诉大家:她是谁?连新闻,都叫她“爆眼女子”。

  我好奇怪,新闻是这样做的吗?记者入门第一课学新闻报道,一定要有5个W、1个H,即是Who、What、Where、When、Why、How,这是最基本的信息,但对爆眼女子的报道,什麼都有了,独欠一个Who。

  她到底姓甚名谁?做什麼职业?年龄多大?来自什麼家庭?在暴乱中担任什麼角色?……为什麼从来没人提及她身份?为什麼连传媒都要在报道时为暴徒戴上头盔口罩?英雄不是要歌颂吗?为什麼一张图腾要如此藏头露尾?

  昨天,爆眼女子终於出来了,她现身拍下视频,不过,依然是由头包到脚,还用了变声器说话。

  我疑惑的,是她怕什麼?独眼已成了暴动的Icon,爆眼女子应为自己的牺牲自豪才是,她的家人应以有此女儿光荣才是,明明是光宗耀祖的事,为什麼把脸藏起来?为什麼把名字把身份都藏起来?除非,连你们自己都觉得羞人、觉得面目无光。

  更疑惑的,是爆眼女子为什麼至今仍不肯报警?你在街上无端端被不知是谁捅了一刀,你会不报警吗?受重伤而誓死不报警的会是什麼人?自己想想吧。

  爆眼女子在视频中这样说:“特首林郑月娥对警队的所谓包容,警务处处长对下属的纵容、放任,令香港警队由一队理应维护法纪、保障市民生命安全的纪律部队,变成一队以意图谋杀、残害及虐打香港市民为己任的组织,你们辜负了令香港成为全球最安全城市以及稳定社会的抱负,愧对港人,我,以一名受害者的名义,对香港政府以及香港警队予以最强烈的谴责,并呼籲警队停止对香港市民作出一切的暴力行为,以及谨守你们的职能,严正执法,以绝元朗、荃湾、北角及将军澳的恐袭事件再次发生……”

  留心看看,她没有说是谁令她失去眼睛,她只敢说,“以一名受害者名义”谴责警队,到底是谁害她?她没有直言,也不敢直言。我们不知真相,但如果打爆她眼睛的是警察,反对派怎不大锣大鼓列队出来开记者招待会抽水?反而这样鬼鬼祟祟拍段视频就算数?聪明的香港人,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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