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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时评/周庭胜诉,区诺轩哭什麼?/子 言

2019-09-03 04:23: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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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庭提出的选举呈请获判胜诉,按理说“泛民”都应该感到高兴才对,但昨日却出现令人惊奇的一幕——立法会议员区诺轩竟然哭了,而且是伤心地哭出声来!显而易见,周庭的“胜诉”,实质是判了区诺轩“败诉”,而这个世界再没有比区诺轩更不希望周庭胜诉的人了,因为他可能永远失去再当立法会议员的机会。

  去年补选的这宗案例,周庭在幕后势力操纵之下,提出选举呈请,其核心意图有两个:一是试图推翻前年区庆祥法官对陈浩天选举呈请的判决先例,二是否定选举主任拥有审核参选人是否符合基本法要求的权力。换言之,周庭是否能重新参选倒是其次,他们是想废掉“参选确认书”的环节,为“港独”、“自决”铺路。

  虽然法官昨日以“程序不公”为由,判周庭的选举呈请胜诉,却同时强调了两大原则问题。一是指出了任何提倡“港人自决”、以“公投”形式决定香港未来的人,均不能称为真诚拥护基本法,因“公投”结果有潜在可能导致香港“独立”,有违基本法。二是强调选举主任有权力取消候选人的参选资格。这一判词内容,实际上等同彻底灭掉了乱港势力意图在未来选举中的“港独”竞选策略。

  所谓的“胜诉”,换来的是乱港势力最不想见到的结果,正是合了那句俗语:“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哑巴吃黄连有苦自己知,周庭固然没有多少“喜色”,但至少是“赢了官司”。但区诺轩则不同,他的哭声和眼泪,道出了整个反对派的虚伪本质。

  整宗官司最大的输家,其实就是区诺轩。第一,他将失去做了一年六个月的立法会议员身份,正如他昨日所说“这些日子,是我人生最光荣的日子”,从天堂掉到地下,失落感有多大可想而知;第二,他可能永远失去再参选的机会,他本来就是个次要的“备胎”,未来再有补选,不论周庭是否参与,区诺轩如果不放弃“自决”的主张,议员美梦将永远离他而去;第三,法官明言“区诺轩并非妥为当选(duly elected)”,既然如此,只要有普通市民提出覆核,他过去所收到的薪金很可能要全部“吐出来”。

  区诺轩的眼泪,是流给自己的,什麼“泛民”团结、民主大计,都敌不过眼前的即时利益。所谓的“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始终敌不过对金钱与权力的渴望,未来的“笃灰”举动,恐怕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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