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特首回应要点

2019-09-06 04:24:01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林郑月娥强调,有些诉求违反法治精神,政府不能接受\大公报记者林良坚摄

  1.现时撤回《逃犯条例》修订的目的

  答:四个行动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希望为今日香港从这个困局走出一步。四项行动是为对话提供一个基础。这是唯一目的,其他揣测为什麼在这时候做某一个行动都是不正确。

  2.加强监警会成员的做法及新委聘成员

  答:政府的立场是,所有涉及警方执法的行动,已经有既定的法定和独立机制─监警会,在它的职权範围内,以一个最客观、最持平和最广泛吸纳意见的方法来调查,包括呼籲公众提供资料及委聘五位海外专家。这种严谨性、认真性、客观性是不容置疑的。政府不认同另外找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警方的工作。

  社会已经非常对立,亦往往有所谓立场先行的情况,委任的成员应该是更中立、没有政治背景或立场是比较适合。

  3.对於撤回修例之外的其余“诉求”

  答:有些诉求违反了法治精神,特区政府不能够做违反法治精神、不符合《基本法》的决定的事。要政府将所有被捕人士释放,不追究、不检控犯了刑事罪行,甚至是严重刑事罪行的人士,这偏离了香港的法治精神,不能接受。这一点是很清晰的。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