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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咬断港警手指 男子竟获撤宵禁令

2019-09-11 04:23:2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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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启华

【大公报讯】港大应届毕业生杜启华涉嫌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咬断一名警员手指,案件昨在沙田法院再讯。控方透露案件将转介至区域法院审理,并要求被告继续以严谨条件保释,但裁判官应辩方申请,剔除其宵禁令。而在另一宗案件,有裁判官亦批准一名涉嫌非法集结的被告离境,赴台湾继续升学。

现职市场推广助理的被告杜启华(22岁),被控两项蓄意伤人、一项袭警及一项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罪,控方昨透露将会加控一项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

辩方要求法庭剔除杜的宵禁令及禁足新城市广场,理由是本案事发于晚上十时许,与午夜12时至清晨6时宵禁时间无关,认为两项禁令都无助于防止杜再犯。控方极力反对,指本案虽只在判刑上限七年的区院审理,但杜牵涉的蓄意伤人罪本身最高可判囚终身,可见控罪性质严重。

最终署理主任裁判官高伟雄考虑控方指控后,认为无需要再要求杜守宵禁令,故准予剔除,又批准每周减少一次警署报到,但其余禁足令等保释条件维持不变。

另外,正在台湾的艺术大学就读电影系的男生罗乐文(21岁),涉于8月11日参与违法集结于尖沙咀警署外的一段弥敦道,被控非法集结罪,昨在九龙城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又希望法庭准许他离境赴台湾继续学业,强调没打算弃保潜逃。

控方反对,指事发时有示威者投掷了两个汽油弹,导致有警员身体10%二级烧伤,但裁判官黄国辉质疑上述指控未必有证据针对罗本人,最终批准罗保释期间赴台读书,但要求罗的母亲提供3万元人事担保,并确保罗需于10月23日出庭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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