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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国威当选裁定无效 再确立选举主任有权DQ

2019-09-14 04:23:1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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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范国威(中)原本在去年立法会新东补选胜出,但法庭判刘颕匡选举呈请胜诉,裁定范当选无效 资料图片

  【大公报讯】记者胡家俊报道:“港独”分子刘颕匡去年参选立法会新界东补选,因选举主任相信他支持“港独”故裁定其提名无效,刘向高院提出选举呈请,昨获判胜诉,法庭并裁定“新民主同盟”范国威的当选无效。法官在判词跟随日前的“周庭案”,指选举主任没给予机会让刘解释立场,有违公正;不过判词再次确立选举主任有权取消不恰当参选人的资格。

  法官周家明在判词表示,本案呈请人刘颕匡提出的理据,包括质疑时任立法会新界东补选的选举主任陈婉雯不公,没有给予充分及合理的机会予刘解释其立场,这些争议点与“香港众志”周庭的选举呈请案如出一辙,因此本案的裁决不需多费唇舌,亦.跟随周庭案的胜诉判例,最终接纳刘的理据,裁定其选举呈请胜诉,同时再一次确立选举主任有权责“把关”,对不真诚拥护基本法条文的参选人予以取消参选资格。

  刘颕匡昨未有现身法庭,相反因刘胜诉而或将丧失议席的范国威,则由党友陪同下到庭发表感言。

  范国威称,尊重刘提出选举呈请的决定,他会与律师研究判词,才决定会否上诉。

  刘颕匡则透过录影片段发表声明,声称因“安全理由”已离开香港。刘颕匡近期组织多场遊行,在8月24日的观塘遊行演变成暴力衝突后,他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结拘捕,之后获准保释。

  据代表选举主任陈婉雯的律师早前陈词指,过往毫不讳言支持“港独”的刘颕匡,拟参选时虽声言“不再支持港独”,但陈认为他并非真心,亦确认即使刘再作解释,仍然会决定裁定其提名无效;法官对此则认为,即使陈有此权力,但为求程序公义,亦应给予机会让刘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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