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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袭警被告两违宵禁令 官竟减时

2019-09-17 04:23:2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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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近日部分法庭案件被市民质疑裁判官处理“宽鬆”。昨日一名23岁男子涉嫌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袭击两名便衣警一案再讯,庭上透露他涉两度违反宵禁令,但控方未有提出追究,裁判官亦未有跟进;同一位裁判官昨处理另一宗袭警案时,虽忧虑被告有机会弃保潜逃,但仍批准其可於周一至周五离港公幹。

  裁判官钱礼只记录在案

  涉两度违反宵禁令的被告梁柏添(23岁),报称任职甜品店店员,他涉嫌於今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的暴乱衝击中袭击两名便衣警,被控两项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的伤人罪及两项非法集结罪,昨在东区法院再讯。辩方指被告现时的工作需要工作至深夜,加上他将会在早上兼读毅进课程,故申请将现时每晚12时半至翌晨8时半的宵禁时间缩短。

  控方提出反对,并向法庭呈上多幅电视片段直播截图,指截图显示被告於9月4日晚上近11时曾在港铁宝琳站的示威现场出现;另外据被告所住大厦的电梯及大堂闭路电视片段截图,显示被告於9月5日及6日凌晨1时才返家,质疑他涉两度违反宵禁令。最终主任裁判官钱礼(圆图)只记录在案,并接纳辩方建议,将梁的宵禁时间改为每晚12时至翌晨6时半,以方便梁工作及读书,案件至10月28日再讯。

  另外,警员本月七日在港铁沙田站拘捕滋事分子期间,报称公司经理的女子刘婉玲(45岁)涉以月饼罐和雨伞掷向警员,她上周六回港时在机场被捕,被控一项袭警罪,昨被押解东区法院提堂。

  辩方昨指刘的职责是到越南工厂视察製作过程,裁判官虽表示忧虑她有机会潜逃,但最终批准她保释期间离港,条件是每周一至周五可离港、每周六往警署报到及披露公幹外遊详情,本案押后至10月28日再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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