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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北角暴乱涉殴警准保释

2019-09-18 04:23:2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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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星期日北角暴乱期间,身穿“岳”字灰衣的19岁青年涉嫌用伸缩棍近距离袭警,结果被警员按地制服,控以袭警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两罪;另有一名16岁少年涉7.14沙田新城市广场衝突期间恶意伤害警员,日前被捕后被起诉,二人昨在东区法院提堂后,皆获准保释等候再讯。

  现场近200人在庭外声援及用伞阵保护被告离开,其间与採访记者衝突,声援者一度质疑《苹果日报》记者是假记者,要求对方出示记者证以证身份。

  涉嫌北角袭警时身穿“岳”字衣的被告陈以晋(19岁),他拒绝向警方透露职业,但其律师报称他是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学生。控罪指他於今年9月15日在北角英皇道七海商业中心外袭击一名警员,同时被控违法管有一支伸缩棍。陈暂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钱礼批准陈保释,但不得离港、须守宵禁令及不得踏足案发现场一带範围等,案件押后至10月29日再讯。

  16岁男生沙田涉袭便衣警

  另外,年仅16岁的男学生李文谦,被控一项有意图而伤人罪,指他涉於今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一期三楼,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恶意伤害一名便衣探员。当法庭职员问李是否明白罪行详情时,李一度表示“我无嘢讲”,随后才表示明白。辩方指李现时早上读书、晚上在薄饼店当兼职,要求让李在凌晨12时半才开始宵禁。

  钱官表明辩方建议的时间太迟,促李考虑转工,最终批准李保释至10月28日再讯,保释条件包括每晚十时半至翌晨六时半须宵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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